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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强化扶贫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路径
2018-12-25 15:00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潘化荣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奠基石”,如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成为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射洪县纪委监委作风督查组在督查县农业局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情况 图/蒋钊摄

解决线索“哪里来”的问题。首先,全县每年集中时间对已受理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管理台账,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同时,建立扶贫领域检举控告类信访件集中排查机制和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在处置问题线索的同时,及时移交县(区)纪委备案。其次,充分整合“12388”、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等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绿色通道,集中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在各行政村(社区)全覆盖设立脱贫攻坚信访举报箱,由乡镇纪委书记直接管理钥匙,实行“一周一收集、一件一登记、一事一回复、一月一通报”制度。最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通过走村入户摸排、赶集日集中接访、设立反映点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途径,主动排查并收集线索。

解决监督“怎么查”的问题。在监督检查中,我县采取“纵向一条线”的工作方法,一竿子插到底。首先,全面梳理近年来本地区扶贫项目明细,分清楚项目由谁主导、谁实施、资金来源和走向,确保脱贫项目布局哪里,资金流向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督深督细督实,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对一些关键证明材料或易于篡改、灭失的材料,当场提取、固定证据。其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将管钱、管事、管项目等关键岗位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作为监督重点,通过谈话提醒、定期督促、个别谈话、村级述责述廉等方式进行日常性监督。同时,对于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走村串户听取群众意见,打消群众想说却又不敢说的顾虑。在开展监督的过程中,主动邀请公道正派、威信较高的群众代表,全过程跟进监督,以提高监督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解决案子“如何办”的问题。按照“地域分布、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全县将乡镇划为几个问题线索分片协作区,解决熟人办案抹不开面子的问题。每次协作办案采用“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方式,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县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提名,并经分管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审定,原则上组长不由案发地所在单位纪委书记担任。针对案情错综复杂、性质恶劣、乡镇纪委办理难度较大的,由县级以上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指导、协作或直接提级办理,对乡镇自行办理的案件要严格审核、逐个过堂,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同时,充分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避免乡镇纪委单打独斗、孤军奋战。(作者系中共遂宁市射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责编:王兆伟)
编辑:易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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