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盗窃公园和绿道设施,扰乱公园、绿道正常秩序,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现在有专门的公安队伍进行打击了。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天府绿道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服务保障质量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的行动方案》,成都市公安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日设立公园、绿道警长制,严厉打击各类涉公园、绿道的违法犯罪行为。
和去年成都市设立的“河道警长制”类似,公园、绿道警长制也设立总警长领导下的市、区(市)县二级警长制管理体系,分为总警长、副总警长和警长。市公安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环侦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各分(市)县局等。
本月内,市公安局将对全市范围内公园、绿道警长名单进行统计,相关工作将逐渐铺开。(记者 李旻)
工作职责
各公园、绿道总警长及警长是辖区打击涉公园、绿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公园、绿道进行巡查,对公园、绿道的治安、刑事警情进行汇总、梳理和研判;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区域联防,强化区域防控,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
以维护秩序、保护设施、净化环境为重点,依法严惩破坏、盗窃公园、绿道设施和扰乱公园、绿道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公园、绿道管理、建设工作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辖区游人众多、治安管控任务较重的大型公园、绿道,根据治安管控实际需要设立警务室或警务工作站(点),配备工作民(辅)警,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值守和日常秩序维护;
积极开展走访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公园、绿道的设施保护和秩序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