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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纪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10-11 11:03来源:廉洁遂宁
为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层层传导压力,维护群众利益。现将我市查处的五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小捻村党支部书记唐志尧、村主任姚银春、村文书舒青勇执行低保政策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唐志尧、姚银春、舒青勇违反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未及时上报陈某、何某等四名低保户去世情况,导致在四名低保户去世后,被他人冒领低保补贴资金共计1.14万元。2018年8月,唐志尧、姚银春、舒青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全部上交。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李家堰村党支部原书记向万礼、村主任廖克军、村文书李义全违规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11年至2017年,经向万礼、廖克军、李义全商议,由李义全冒领该村死亡五保户、外迁户的粮食直补款共计0.322万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此外,李义全还冒领群众粮食直补款0.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8月,向万礼、廖克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义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射洪县太兴乡圣学村村主任文清中违规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12月,文清中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报危房改造资料时弄虚作假,为圣学村8社刘某德、刘某元虚报冒领2016年度C级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5万元。2018年8月,文清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已全部收缴。  

蓬溪县吉星镇盐井沟村党支部书记胡建国违规虚报冒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胡建国利用职务之便,以自己及家人名义虚报冒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0.8076万元,其中,用于村集体支出0.225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0.5826万元。2018年9月,胡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大英县金元镇金竹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漆永昌、原村文书漆勇在为民办事中索要费用问题。2009年3月,漆永昌、漆勇借为群众办理灾后重建申报手续的机会,向该村漆某索要费用0.8万元,并私分。2018年7月,漆永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漆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赔。

编辑:喻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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