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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打黑除恶”难在哪?
2018-06-06 14:55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黄惜弟

西汉前期,由于政府“无为”,以地方豪强为主体的黑恶势力猖獗,一度遍及京畿及洛阳、济南、太原、大梁、河内等一、二线城市,本该是“首善之区”的京畿,实际上却是“长安炽盛,街闾各有豪侠,二千石莫能制”。意思是,一些黑社会,连享有二千石俸禄的高官(相当于现在地厅局级)都拿他们没办法。
汉武帝时,河内轵县黑恶首领郭翁伯,司马迁亲眼见过,说他身材短小,谈吐平庸,但在此平平外表下,却“阴怀贼害之意”,稍有不快便白刃相见,“所杀甚众”。洛阳地区发生械斗,当地大亨调停无效,都须请他摆平。
汉宣帝时,涿郡西高氏、东高氏,皆为“豪猾”大族,他们垄断市场、非法经营,郡府以下官员都说“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为此,中央派来几任郡守,都斗不过,其他坏人趁机违法作乱,当地治安恶化到“道路张弓拔刃,然后敢行”,也就是说老百姓出门,全靠拿起武器自我防范。
明清时,江南就有“打行”,以受雇行凶为“谋生”手段。“打行”殴人,有秘不告人的办法,拳击落点,或胸、或肋、或下腹,使人内伤,在算定的期限内死亡,或三月后死,或五月、一年后死。倘受害者家属以人命控诉,早已过了验伤期限;倘被打后立即告状,要求验伤,外表却又看不出痕迹,“以故其党跳梁市肆中,众皆摇手而避之”。
古代黑恶势力不仅猖獗,而且有三个特征:一是与官员勾结,有保护伞;二是组织严密;三是崇尚暴力,垄断市场、巧取豪夺、违法经营牟取暴利。
黑恶势力危及政权,历代王朝也曾重拳出击。据记载,春秋时期晋国的郤氏家族侵霸他人田土、强夺他人妻室。晋厉公以郤氏“族大、多怨”,于周简王十二年(公元前574)诛灭了郤氏家族。这是我国史书中,关于“打黑”的最早记录。尽管古代“打黑”有时也能成功,那多半是皇帝亲自发起。但地方“打黑除恶”难度就大了。
汉景帝时期,诸侯王以及豪强、外戚横行霸道,目无王法。济南郡有个姓“瞷”的大家族,共300多户,盘踞一方,为非作歹,属于典型的古代黑恶势力,几任太守都整治不了他们。
汉景帝听说后,起用“能吏”郅都。郅都上任后不久,迅速采取雷霆手段,诛杀瞷氏首恶,该家族其他成员,吓得两腿打颤,再也不敢违法乱纪。他在济南郡待了一年多,达到了“路不拾遗”的治理效果。他的治理手段很简单,就是无须章法,直接抓人杀人,不仅本地的官吏百姓被震慑住了,就连周边十几个郡的太守都很紧张,把郅都当成上级来对待。尽管郅都“打黑”有功,但后来因得罪窦太后被杀,连支持他的汉景帝也没法改变他的结局。
一代枭雄曹操曾是东汉末年的“打黑”干将。公元174年,20岁的曹操被举为孝廉,23岁时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洛阳为东汉都城,是皇亲贵戚聚居之地,很难治理。曹操一到职,就严肃法纪,并造五色大棒十余根,悬于衙门左右,“有犯禁者,皆棒杀之”。
皇帝宠幸的宦官蹇硕的叔父蹇图为非作歹,曹操毫不留情,将蹇图用五色棒处死。曹操因此得罪了蹇硕等权贵。后曹操被明升暗降,调至远离洛阳的顿丘(今河南清丰县)。
但曹操并不后悔,儿子曹植23岁时,他写了一封书信《戒子植》:“吾昔为顿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欤!”
曹操凭着年轻后来东山再起,但下面两位“打黑”干将却没那么幸运,竟栽在同一个黑社会头目之手。
清康熙年间,广东潮阳黑社会头目马仕镇是名震潮阳的大恶霸。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新任知县支森忍无可忍,向地方驻军借兵400,亲赴执法。马仕镇命闭门据守,并在屋顶架起火炮,向支县长轰击。支县长从没见过这样的架势,唯恐造成士兵伤亡,急令队伍撤回。
不久,他被上级领导以“措置失当”调离,而那个领导竟是马仕镇的心腹。一场黑白对决后,马仕镇“威震江湖”。
不久,著名“能臣”蓝鼎元任潮阳县长,他悉心布置,以迅雷之势将马仕镇一举擒获。当地群众奔走相告、欢声雷动,但可惜高兴得太早。因马仕镇是监生,享受司法豁免权,于是蓝县长向府、道、司等上级汇报,请求礼部革去马仕镇监生一职,好让县里放手办案。这时关系网开始发挥作用了,历经一年两个月,马仕镇的监生头衔始终革除不掉。刚刚欢呼过的群众又害怕了,窜逃在外的马氏家人纷纷回家。最终的结果是,蓝鼎元被调离,而马仕镇依然“名气”在身,后来竟被无罪释放。
黑祸恶人何以难治?多种原因交缠,除了大小“保护伞”外,其头目多为黑白一体或由黑漂白。西汉宣帝时,京师偷盗猖獗,躲在幕后的黑老大们,竟然全是“居皆温厚,出从童骑,闾里以为长者”的社会贤达。最后,封建政治经济制度,才是黑恶难除的内因。
至于古代“打黑英雄”为何悲怆谢幕,除了上述原因外,自身执法不严也是原因之一。古代也有法律,但地方官是靠熟读“四书五经”科举出仕,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宋代有人指出:“士大夫少有精于法者,临时检阅,多为吏辈所欺。”因此,官员对付黑社会尽管手段雷霆但往往违法,自然容易被政敌构陷而结局不妙。(摘自《文史博览》)(责编:蒋筱青)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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