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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水平的思考
2018-05-14 17:10来源:成都《先锋》杂志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课题组

一、科学界定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宝。但迄今为止,无论是党内文件,还是理论界研究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内涵的界定都较为缺乏。如果连基础概念都没有阐释清楚,在贯彻落实中就难免打折扣。

那么,如何科学界定“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探索与实践、1980年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2016年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系列论述为基本依据和遵循,将“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初步界定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为追求政治理想、确保政治路线、实现政治使命而对其组织及其成员严格要求坚持和履行党性的一套行为规范和政治运行活动,以构建起统一有序的党内关系和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准确理解“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还需要指出的是:首先,党内政治生活是政党调节党内关系、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因而是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共同规律。但中国共产党纪律更严、规矩更多、标准更高。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征,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

其次,历史地看,“党的生活”“党内生活”和“党内政治生活”这三个概念表述虽不同,但基本意思一致。“党内政治生活”,更加鲜明地突出了“政治性”这一党内生活的本质属性。而“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政治生活”则不是并列关系,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

二、科学总结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

历史经验表明,要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样一种理想状态并不容易。在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有几条基本认识是新形势下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水平值得注意的。

一是正确的政治路线必须有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来支撑。正确的政治路线并不必然保证对应着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路线对了,但如果党内政治生活是非正常的,正确的路线也可能中断或转向;路线错了,如果党内政治生活是正常的,也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我们必须以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捍卫和保障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因时而变、随事而制。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党内政治生活有很多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但在不同时期和环境下也会各有侧重,特别是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无论是1980版的《准则》,还是2016版的《准则》,都能看出“切中时弊、痛下针砭”的鲜明特点。这是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必须由制度的权威性作保障。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与否,往往与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制度更具有根本性、长远性。我们不仅需要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都制度化、法律化,更要使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使之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硬约束。

三、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的问题分析

鉴于党内政治生活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作用,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但问题只是表象,更重要的是分析背后的原因,对症下药,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科学化水平才会更有针对性。

一是党员主体意识与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的互不适应。首先,从党员自身来看,党员是党内政治生活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其主体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有一部分党员党的意识淡漠,甚至已经淡忘了党员身份。很难指望一个对党的初心和使命都缺乏认同,空有“共产党员”虚名的党员,会以真诚的态度积极认真地参加党内政治生活。

其次,从党内政治生活的功能来看,党内政治生活是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平台。但脱离实际的要求、形式主义的造作也是导致党员主体意识难以发挥的重要原因。当我们给党员精心定制的“标准餐”学习项目、所推荐的学习内容、所安排的学习方式并不贴合党员的实际需求,生活上的诉求解决不了,思想上的困惑解释不了,理论上的质疑解答不了,党内政治生活很难说达到了目的。

二是《准则》应有的权威性与实际的约束性互不适应。从地位上看,《准则》仅次于《党章》。但与任何制度一样,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要成为严肃有力的、令行禁止的党内法规,不仅需要作出“应该怎样”“不许怎样”等明确要求,还需要有配套的关于违反《准则》进行处理的具体规定。《准则》的权威性须在执行中得以确立。

再从评价标准上看,目前我们有的多是定性的原则、要求、规范、目标等,但却没有可做科学判断的依据和标准。如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可以通过高大响亮的政治口号来体现,严格的组织生活也可以通过规范详细的学习笔记、认认真真地走形式来过关,那么,有的党组织把《准则》当作一个一般性的党内文件,或者仅仅作为一种党内宣传教育的材料,轻视甚至应付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常”“长”与“偏”“急”的党建政绩观互不适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气象一新,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剑走偏锋的倾向。比如,有的片面理解“政治性”,将党内政治生活的丰富内容固化为各式各样的政治表态;有的机械理解“战斗性”,强制要求民主生活会必须出汗、红脸,甚至流泪才算过关。形象化的语言描述不科学、非量化,不宜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衡量标准。如果刻意追求,便是明显违背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初衷。

正如党内政治生活的问题不是三两天形成的,其改变也绝非朝夕之功。但有的地方党组织却忽视“炉温的升高也有个过程、要保温必须不断添柴”的常识,盲目追求党内政治生活效果的立竿见影。但是,坚定理想信念、唤醒宗旨使命、强化纪律意识、培养政治能力都需要党内政治生活持续而严肃的锻炼才行,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如果急功近利,过于重形式、求短效,可能适得其反,起不到党内政治生活固本强基的作用。

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水平的建议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但我们现在却存在拿着海龙王的法宝不会用,或者用不好的问题。党内政治生活涵盖党的建设方方面面,《准则》就是一部小型党的建设百科全书。如何做好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这篇大文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首先,厘清三组关系。一是关于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也是动态调整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可以说,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水平的第一个着力点,就是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性。

二是关于党内矛盾与党内团结的关系。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科学的党内政治生活需要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在面对党内圈子派别、党内错误倾向等原则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地“亮剑”;而对于大多数属于思想分歧的党内矛盾,则应该坚持“批评和讨论自由,行动一致”的方针。只有在坚持党性、提高认识,尊崇真理、修正错误基础上的团结,才是既生机勃勃,又集中统一的。

三是关于党内批评与党内和谐的关系。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有的同志总担心把握不好批评的度会影响党内和谐,因而不敢、不愿、不会批评。这固然有党员自身主体意识的因素,但更与党内是否有宽松自由民主的氛围有关。我们需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党内政治生活来彰显党允许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在党内大力营造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特别是讲真话的环境,实现有辣味批评基础上的真实的党内和谐。

其次,坚持三项原则。一是纪律原则。党内政治生活本身就包含着大量党的纪律和规矩,必须无特殊、无例外、无条件地执行。组织管得严一点,是否就不自由了?是否就会窒息党内政治生活的活力?恰恰相反,正如真正的泳者在水里是自由的一样,真正的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的纪律规矩中也是自由的。
二是党内平等原则。要进一步肃清党内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特别是官本位、奴性文化影响,严格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制度,保障普通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能够平等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能够畅所欲言地参与讨论党内重大问题。

三是实事求是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义不在如何激烈尖锐,关键在于实事求是。包括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对其功过是非的评价也要实事求是。改变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唯书、唯上,把党性和人民性对立起来、搞形式主义调查研究等状况,归根结底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再次,完善三种机制。一是创新学习机制。从学习内容上看,除有意识地突出政治性以外,必须同时强调用学术讲政治的原则,提升增信释疑的能力。从学习方式上看,应特别提倡交流研讨,鼓励党员把困惑摆出来,通过党内政治生活的交锋交流,解开思想疙瘩。从学习考核上看,应尽量减少名目繁多的形式主义要求,更加注重从党员的日常工作表现中、通过诚恳的谈心谈话来了解党员真实的思想动态,及时予以关注和引导。

二是探索评估机制。科学的评估才有正确的导向,须将文本式的考核指标改为实效式。以党内评价来讲,应该主要以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升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增进党员对党的忠诚度、以及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等为标准。而党外评价则大致可以以民主党派、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知识界、包括国际上对于中国共产党民主程度、党群关系的融洽度、腐败的数量及程度、公众与媒体监督渠道的畅通度等方面的观察为参考。

三是健全保障机制。一要重点完善集体领导、议事决策、“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和情况通报、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等密切关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科学化水平的制度;二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进行督导巡察,对于那些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党组织和党员,要依据党规党纪予以严肃处理。三要坚决落实党委(党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整合目前比较分散的关于违反《准则》的问责依据和查处办法,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失职失责倒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

作者
吴欣(执笔)
付启章  曾艳  施俊伟  葛宝森
责任编辑
吴帆

转自成都《先锋》杂志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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