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纪委
3月12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区监察委移送的原攀枝花市邮政局大水井分局提送押钞员兼驾驶员张树林涉嫌贪污罪案,并当庭宣判,判决其犯贪污罪,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这是西区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首例宣判的留置案件。
据了解,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27日,张树林在攀枝花市邮政局大水井分局从事提送押钞员兼驾驶员工作,2002年8月27日,利用提送押款的职务便利,从单位提取20万元现金后携款潜逃。2018年1月22日,张树林投案自首。1月23日,经西区区委批准,该区监察委对张树林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随后的一个多月里,经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公诉等程序,最终,法院对张树林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是攀枝花市首例由监察委留置调查后移送审查起诉,并得到有罪判决的案件。从立案、采取留置措施调查、调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审理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前后不到2个月时间,快查快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合力增强,惩贪治腐形成强大社会震慑。
据介绍,作为全市首例采用留置措施的案件,为打好办案“第一枪”,西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整合办案力量,缩短办案时限。充分发挥转隶人员办案优势,与纪委监委办案能手组成专案组,认真分析案情,理清办案思路,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仅用14天就全部审清定准了案件事实。同时,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18项制度,结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点,完善安全预案,严格程序要求请示报批,严格依规依法调查取证,并全被检察院、法院采信。移送审查起诉意见定性准确。与此同时,强化协调配合,提升办案效率。成立协调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了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在留置、调查、起诉、审判各阶段相互配合、有效衔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