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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乡村振兴大旗 奋力开创新时代四川“三农”发展新局面
2018-03-05 16:23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高举乡村振兴大旗
奋力开创新时代四川“三农”发展新局面
——2018年省委一号文件解读
 
2018年省委一号文件共10个部分55条21112字,着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对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等作出全面部署。
 
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七大战略写进党章,这是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必须用乡村振兴战略统揽“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双流县艺隆草莓博览园  供图/省委农工委

 
突出首场硬仗和首要工作
 
1.一是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场硬仗。省委一号文件鲜明提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场硬仗,要求全力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达标脱贫,聚力解决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的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成果,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重点推进“四好村”创建,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积极性主动性。
 
2.二是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工作。在规划理念上,要求必须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在规划层级上,要求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市(州)制定区域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市、区)制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对应的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乡(镇)和行政村及时更新完善镇村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在规划落实上,把编制规划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审批制度,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执行监管。

明确三个阶段目标
 
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农村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2.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决定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建成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创新水平高、农业质量效益好、三次产业融合深、服务体系建设优、农村生态环境美、乡村善治文化兴、职业农民队伍强的农业强省。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全面建成农业强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坚持四个优先
   
1.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
提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育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一线流动的导向;建立健全第一书记选派长效机制。
 
2.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
人才方面提出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组织专家到乡村开展智力服务;用地方面提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各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等。
 
3.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
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提出要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实施财政支农投入考评制度,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和市域、县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设立省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
 
4.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对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提出按期实现乡乡通油(水泥)路、村村通硬化路目标,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逐步实现网络村村通;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卫生投入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统筹推进五大建设
 
1.一是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乡村经济建设
提出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实施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战略,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工程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完善带动小农户生产的扶持政策等。
 
2.二是以建设生态宜居的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为重点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提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到2020年全省80%的行政村建成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突出抓好特色镇建设,打造一批商贸小镇、文化小镇、旅游小镇、森林小镇等特色服务业发展示范镇;深入开展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到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坯房分类改造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贯彻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等。
 
3.三是以促进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为重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
提出积极构建新时代农村核心价值体系,实施乡村文化塑造行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积极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民俗;加快建立乡村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广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和好人好事评选,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
 
4.四是以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为重点推进乡村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
提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村,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德治体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依规赋予乡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功能完善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
 
5.五是以加快社会事业和民生城乡共享发展为重点推进乡村社会建设
提出健全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制度,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健全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多元化增收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
 
推进六大改革任务
 
1.土地制度改革
提出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导向,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性房屋试点;深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2.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提出要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9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人才流向乡村机制
提出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建立急需紧缺人才援助机制,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研究引导和支持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新乡贤返乡的扶持政策,正确引导和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推行省属公办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单独划线录取藏区彝区学生制度,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推荐就业,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
 
4.职业农民制度
提出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制定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初、中、高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等。
 
5.集体经济组织制度
提出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配套政策,适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模式;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鼓励将财政投入形成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资产等。
 
6.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提出探索建立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县域封闭运行的乡村振兴贷款风险金制度,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的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支持市、县政府将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推动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试点;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等。
 
加强领导七大举措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建立报告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完善“三农”机构设置,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建立考核制度。
 
1.健全领导体制机制
提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
 
2.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
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强调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3.建立报告制度
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县(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情况。
 
4.建立通报制度
县(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情况。
 
5.完善“三农”机构设置
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和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做好“三农”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优化配置。
 
6.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
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积极推行县级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负责人制度。
7.建立考核制度
建立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责编:陈晖   制图:杨永)
编辑: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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