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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性工程
2018-02-23 15:35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面对更高标准的国际贸易新规则和更加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挑战,我国决定在推进与相关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同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一特殊载体,通过率先探索高水平贸易投资环境创造、高标准开放规则制定、高效率经济运行制度建设等,推动形成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
自2013年启动的上海自贸区建设,以及2014年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的设立,拉开了我国沿海地区自贸试验的大幕。内陆地区如何在大力实施向西开放的背景下,同样通过自贸试验探索建设开放型经济的新路子,成为内陆地区扩大开放的紧迫任务之一。
2016年,四川成功进入第三批自贸试验区行列,被赋予率先探索内陆地区扩大开放的重任,使我省在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中,获得了新的支撑平台和实验载体,是四川对外开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作为内陆尤其是西部地区的代表省份之一,四川主要任务是围绕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建设内陆与沿海协同开放支撑两个战略定位开展试验,将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落到实处。要通过自贸试验,探索建立适合内陆开放的体制机制,创造投资贸易便利化的环境和高端现代产业发展的良好条件。应当说,我省自贸试验区设立一年多来,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制度、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共建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尤其是在探索适合内陆地区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和政策,探索扩大服务业开放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探索自贸区与所在区域融合,探索与沿海自贸区协同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初步形成以开放试验促改革、促发展的局面。
正因为自贸试验区在我省新时期的改革开放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功能,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根据十九大作出的“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等重大部署,进一步明确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为推动我省全面开发开放的引领性工程来抓,不仅要按照“四区一高地”定位,推进各片区整合优势联动发展,而且还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构建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新优势。这些要求,为推动我省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指明了方向。(盛毅)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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