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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两个管理办法落实农民夜校校长负责制
2018-02-12 10:47来源:四川党建网
纳溪区委组织部 王甘君

2017年以来,纳溪区积极探索农民夜校校长负责制,印发了《纳溪区镇(街道)农民夜校中心校管理办法(试行)》《纳溪区镇(街道)农民夜校中心校校长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区农民夜校总校对中心校、中心校对村级校点工作的管理指导,建立起以“农民夜校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出农民夜校工作向下扎根的新路径。

牵住牛鼻子,确定校长职责。明确镇(街道)农民夜校中心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细化校长岗位职责,强化培训调研,明确考核奖惩。让校长真正成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牵头人。

管好示范田,明晰夜校任务。从管理责任、教学培训、师资建设、教材管理、阵地管理、经费保障、督查考核七个方面制定镇(街道)农民夜校中心校工作任务清单。让中心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种出惠民稻,促进农民受益。截至目前,纳溪区全区15个镇(街道)农民夜校中心校开展示范培训70余场次,培训农民夜校管理人员、教师、农民学员15000余人次,在广大农村逐渐形成处处是课堂、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
编辑:夏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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