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机关刊主办 /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四川党的建设
学习强国
首页
挂牌即履职——遂宁市监委在全省实施首例留置措施案件
2018-01-10 10:12来源:四川党建网
四川党建全媒体记者  刘艳梅

日前,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平采取留置措施,成为我省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

近期,遂宁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小平违反党的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经初步核实,发现陈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1月4日上午9点,遂宁市举行了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并挂牌。会后,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即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依法对陈小平采取了留置措施。在采取留置的24小时内,遂宁市纪委、市监委分别将党纪、政务《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送达陈小平工作单位,并通知其家属。

遂宁市纪委监委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努力做到法纪衔接无缝隙,监委一成立即高效履职尽责,挂牌即开工。“我们将找准定位履职责,整合工作力量、贯通执纪执法,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认真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全力维护遂宁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遂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熊隆东说。
编辑:黄薇
扫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9601号-3  © 1958-2024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社. 版权所有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川)字第02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1120190021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