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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院坝纪检行” 剑指基层“微腐败”
2017-12-20 16:53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孙弋童

“义和乡前进村四职干部违规申报和领取农村低保,经调查属实,给予原党支部书记蒋长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三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今年9月下旬至12月初,在达州渠县举办的“巴渠清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巡展上,点名道姓通报的60起“微腐败”典型案件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高发易发,而基层执纪力量有限,能力短缺,如何把监督的“放大镜”交给群众,减少基层“微腐败”存量,遏制增量?渠县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开展“院坝纪检行”活动,推行“‘四权’举措+院坝活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院坝活动 搭建基层监督主体履责平台

“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能否直接成为贫困户?”“不符合条件的人能在易地搬迁名单中?”最近,在望溪乡河水村一个农家小院里,一场院坝“三问”质询会正在进行。现场气氛有些紧张,村民们直截了当向村干部抛出一个个“烫手山芋”,问得村党支部书记张秦华满脸通红,支支吾吾无法应答。

院坝“三问”质询会是渠县“院坝纪检行”活动的重要载体。按照渠县村(社区)干部作风“拷问机制”,每个村(社区)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组成质询团现场参与,群众主要围绕本村经济发展、政策执行、干部作风三个方面进行当面质询,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根据群众提问,结合党务、村务、财务等现场回答。

望溪乡的这场质询会上,张秦华优亲厚友的违纪线索被“揪”了出来。经查,2016年张秦华利用职务之便,在惠民政策落实上违规照顾亲友。依据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给予张秦华党内警告处分。

“最初还担心没有群众反映问题,一场场开下来,效果不错。”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子希介绍,“除了院坝‘三问’质询会,我们还定期开展面对面宣传、面对面接访、面对面评议和面对面警示等院坝活动,搭建起了‘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的对接平台。”今年以来,渠县60个乡镇566个村(社区)共计召开院坝活动2000余场次,收集社情民意2850余条,解决群众诉求314件。

围绕“四权” 构建基层“微权”制约体系

严厉执纪“治标”,如何约束和规范基层权力“治本”?渠县通过立界明权、公开晒权、立体督权、综合治权的“四权”举措,构建起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形成“院坝纪检行”完整工作链条。

“村干部该干什么清清楚楚,自己该有的权益明明白白,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向纪委反映。”临巴镇凉桥村村民陈廷全看到村办公室的“四权”公示图后说道。

渠县制发《村(社区)小微权力手册》,明确村(社区)权力清单、干部负面清单、群众权益事项清单,划定基层权力“边界”,基层群众最关心的低保、五保、优抚、农保等55项涉农惠民政策在全县各个村组院坝张榜公示,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手机号码也一并上墙,随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微腐败”和“不平事”。

同时,渠县定期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惩贪治腐的强烈信号。据统计,今年以来,渠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0件,102名村组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单位:渠县纪委监察局) 

(责编:刘艳梅)
编辑:夏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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