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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共建共治 努力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2017-10-18 17:22来源:成都《先锋》杂志
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范锐平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是城市发展的基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探索特大城市发展治理方式和国家中心城市治理体系,把成都建设成为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

一、深学细悟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和社会治理新部署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系统回答了事关城市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我国社会治理领域最为重要的创新性理论与制度成果,是推进城市发展治理的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论。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一尊重五统筹”的基本思路,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城市的核心是人”的价值取向,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的科学方法,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实现路径,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的鲜明导向,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带动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重大要求,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的重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是一个内涵丰富、有机联系、全面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蕴含着城市工作和社会治理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理论性和指导性。我们必须全面学习、自觉践行、坚定贯彻,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功夫,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要求在成都落地生根,确保城市社区发展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不断提升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把握大势科学研判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新阶段新特征

当前,成都开启了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的壮阔征程,城市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一是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公共服务压力增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社会潜在风险增加,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着严峻挑战。二是市民利益日趋多元,更加关注生活质量,更加关注公平保障,更加关注个人权益,更加关注人居环境。三是社会发展活力不足,部分居民创业就业动力不足、能力不够,公共资源共享不充分,社会组织发育水平不高。四是改革力度、深度、广度仍显滞后,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还需优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公共服务方式仍较落后。

城乡社区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独立于城市发展进程之外,总体来看,社区发展治理与城市化进程基本同步,社区的发展变化与城市发展步伐基本一致,社区发展治理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面临着基层党建亟需加强、资源配置不尽合理、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共建共治格局尚未形成、法治能力仍显不足、服务水平依然偏低、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新情况新问题。

差距就是潜力,问题就是方向。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必须顺应城市发展大势、正视现实问题、破解治理难题,重点把握好四项原则: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项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志和要求,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优势。必须构建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区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共促发展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必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依法有序组织市民参与社区治理,努力提供精细城市管理和良好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必须保持“生活城市”“休闲之都”的鲜明特质,突出传承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整体性与独特性的统一、大众性与品位性的统一,营造高品质生活环境,促进人与城市和谐共生,为实现城市永续发展提供丰厚滋养、文化沃土和创造源泉。

三、遵循规律努力探索特大城市社区发展治理新路子

古人说,“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深刻阐述了遵循规律的极端重要性。站稳国家中心城市的位置,冲刺世界城市的目标,必须树立全球视野,秉持大历史观,观照先发城市社区发展治理实践,认识规律、把握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治理规律的社区发展治理新路子。

一要处理好科学发展与有效治理的关系。科学发展是为了更好的治理,有效治理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二者相互依存、互促共进,具有内在一致性。科学发展是前提、是根本,也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有效治理是途径、是方法,是实现善治良序的必然选择。我们要在推动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中促进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做到社区发展和治理良性互动、共同提升。

二要处理好党建引领与融合共治的关系。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和前提,融合共治是时代趋势和要求。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引导多元主体深度融入社区治理和服务,共商区域发展、共同服务群众、共创美好家园。

三要处理好行政推动与共建共享的关系。行政推动是实现治理目标的有力保证,共建共享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二者不可偏废。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当好组织者、执法者、规划引领者、政策制定者、城市建设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强化社会责任,主动开放公共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市民群体要强化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四要处理好城市特色与现代城市的关系。特色是一座城市鲜活生动的灵气,是城市竞争力和魅力所在;城市现代化是经济高度发达、文化高度繁荣、特色全面彰显的高级阶段,二者相互映衬、相得益彰。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就是要树立以人为本、师法自然、守正出新、登高谋远的规划理念,强化城市整体设计,保护好街区独特肌理,传承天府文化根脉,全面提升社区宜居品质。

五要处理好依法治理与文明浸润的关系。依法治理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石,城市文明有赖于文化的浸润、植根于法治的土壤,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要坚持依法治理、依规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难题。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化人、以德润城,推动天府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文明之泉浸润每个角落,让人文精神滋养每个家庭。

四、增强定力努力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纵观现代城市发展史,宜居历来是城市建设管理者的不二选择和不懈追求。宜居城市、生活城市不仅仅是美誉,更是城市核心价值之所在,决定着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转理念、转职能、转方式、转机制、转形态,推动城市发展从工业逻辑回归人本逻辑,从生产导向转向生活导向,努力实现城市综合实力争先进位与人民生活品质改进提升相得益彰。

要坚定不移转理念,推动发展取向由以GDP为中心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变,更加注重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努力创建方便而经济的人际、商品、服务和思想交流的特色街区和生活社区,让城市更有温度,让市民生活更有质感。坚定不移转职能,要强化区(市)县组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突出街道(乡镇)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等主体责任,剥离街道招商引资职能,促进社区更好履行发展居民自治、教育引导群众、协助公共服务、统筹社会服务职能。坚定不移转方式,社区布局要以价值尺度和人性尺度为指引,优先步行可及性、个人舒适度、社区安全性和可识别性;城市更新要坚持政府主导模式,选择可以吸引人才和创造新业态的基础投资,从改造经济基础入手,稳步推进老旧院落和城镇改造;公共服务要坚持优质均衡,注重补短板、优存量、加增量,稳步推进城乡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坚定不移转机制,要紧扣目标导向,构建资源整合机制,拓展公共服务功能;紧扣需求导向,构建供需对接机制,推动便民服务与社区商业一体化发展;紧扣市场导向,构建社会化服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在服务中发展壮大;紧扣责任导向,构建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服务效能最大化。坚定不移转形态,要以建设小街区规制为目标,从城市空间尺度上针对社区建筑功能、密度、高度、体量、色彩建立设计导则,打造一批产业特而强、形态精而美、机制活而新的特色乡镇街区;突出景观化,建设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发展农村微田园、城市微景观,高标准扮靓蓝绿交织、望山亲水的幸福家园;突出生活化,提升服务层次、引导邻里守望、增进文化认同、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围绕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目标,大力实施“五大行动”,不断夯实和谐宜居生活城市底色,努力让“生活城市”享誉世界、别样精彩。

一是实施老旧城区改造行动。坚持政府主导、项目化运作,以规划为导向,以片区为单元,在老旧城区规划建设一批更适宜居住、更具经济弹性和可持续性的新型社区。坚持市场化导向、商业化逻辑,打破“就地平衡”改造模式,推行货币安置、异地安置等方式引导人口合理疏解。坚持少拆多改、拆改结合,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改造拆迁,坚决防止大拆大建,通过先自治后整治、一院一策,依托群众力量有序推进改造。

二是实施背街小巷整治行动。重拳铁腕整治背街小巷“乱象”,针对油烟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丢、物料乱堆、车辆乱停、招牌乱设、摊位乱摆、线缆乱牵等“八乱”问题,要坚持疏堵结合全面整治全面提升,推行“街长制”持续用力消除街巷乱象。畅通街区街巷“微循环”,以网格化、小尺度道路划分城市空间,增加市政街巷通道,通过城市慢行系统有机串联社区、公园、绿地、交通场站和公共服务设施,畅通织密城市“毛细血管”。坚守留白增绿的静气,坚决拆除侵占开敞空间的违法建设,拆除公共区域有碍空间开放的围墙,增加城市绿地、景观小品和休憩设施,形成开放共享、环境舒适、体验丰富的街区内部公共空间。

三是实施特色街区创建行动。打造一批特色精品街区,遵循一街一品一特色原则,突出城市特色塑造,传承历史文化基因,融合现代时尚元素,协调自然人文景观,力争两年内打造200条充满创新活力、产业特色鲜明、配套系统完善的精品开放街区。创建一批特色小镇,打破原有行政区划、城镇体系,选择重点产业功能区、轨道交通枢纽、重要交通功能节点、特色建制镇,改造提升100个左右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具有小城市形态的特色镇。塑造一批川西林盘聚落,以展示天府之国形态为目标,通过土地综合整理、河流水网重构、交通地理改善、生态功能提升,规划布局一批川西林盘聚落,再现沃野环抱、密林簇拥、小桥流水的川西田园风光,打造独具天府文化和都江堰灌区品牌的旅游景观。

四是实施社区服务提升行动。健全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一站式”、全天候服务的社区综合体。优化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拓展党群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功能,依托商场、超市、便利店叠加政务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社区电商、小区金融、物业增值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促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培育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支持社区发展生活类服务企业,确保社区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鼓励社会组织提供专业精准服务,将社会组织纳入党和政府的社区工作体系,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改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党组织健全、公益性质明确、管理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优先获取公共服务项目。

五是实施平安社区创建行动。加强社区法治建设,加快构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地方性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升居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把社区发展治理事务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推进共商共建共治,健全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多方协商机制,积极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鼓励引导驻区单位向居民开放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入推进“大联动·微治理”,规范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实行社区民警实岗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日常管理水平,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乡镇)。培育“向上向善向美”的社区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天府文化融入社区建设全过程,鼓励友善公益的志愿服务,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乐观包容的良好社区氛围。

五、完善体系全面提升领导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能力

社区发展治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学问。必须加快构建新型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和组织化水平。

一是构建科学的组织动员体系。要在人口流动和组织形态变化中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主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管理层级、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变化,在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商圈市场、互联网业等新兴领域建立党组织,对流动党员、零散分布党员实行社区党组织兜底管理。在社会主体的利益分化中提升党组织的整合功能,注重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将社会分散、多元的要素纳入基层治理框架,把不同价值取向的多元主体凝聚起来,增强党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能力。在突出价值引领中增强党组织动员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凝聚信念共识、制度共识、政策共识。

二是构建法治的管理运行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与发展阶段、战略定位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形成以社区党建和社区发展、治理、服务、创业、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架构。建立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领域治理主体之间的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构建权力分配合理、职责清晰明确、高效协调运转的机制,解决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中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建立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建设多元主体合作、多种方式并举、多类资源联动的共治体系,运用多种手段和力量推进社区治理,形成开放包容的治理格局。建立完备有力的法治保障,用法治规范用权行为、规范组织活动、规范社会秩序,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

三是构建精准的引领服务体系。推进健全服务体系与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精准对接,在社区普遍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完善延时服务和全程代办制度,努力提高公共管理服务的便利性。推进联系服务群众与凝聚党心民心精准对接,在各行业广泛开展党员示范行动,在机关开展“走基层”“双报到”活动,在农村完善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结对帮扶制度,在社区开展“双联”、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基层干部带好头,让基层党组织服好务。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与传导党的执政理念精准对接,把社会组织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之中,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中传导党的执政理念,让社会组织成为党在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资源。

四是构建专业的人才支撑体系。选优配强社区“带头人”,突出“一好双强”标准,多渠道选配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建强社区专业人才队伍,统筹选聘社区工作者,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鼓励“一村一大”扎根社区工作,不断拓展事业发展空间,增强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制度,加快制定社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良性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鼓励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和学历教育培训,健全完善激励评价机制,礼敬善待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

五是构建严格的权责约束体系。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赋予街道、社区党组织相应的职责职权,明确干部考核、工作考核、规划编制、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权责。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完善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明责、履责、问责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约束“微权力”、治理“微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不同领域党组织实际,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机制,健全考核问责办法,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治理责任考评和追责机制。

创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是提升成都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必须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市)县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具体责任人职责。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切实履行统筹指导、资源整合、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等职能。各区(市)县党委要加快设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相应机构,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用心用情支持参与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强化资金投入。要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市级财政要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将社区发展治理经费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保障范围。各区(市)县财政要落实街道(乡镇)资金预算,保障街道(乡镇)和社区工作经费。要积极拓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资金筹集渠道,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领域。强化激励引导。要加快培育社区创建品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社区工作者是直接面向市民的服务提供者,职责重大,影响广泛。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形象代表,社区工作者的一言一行关乎党的威信、关乎市民的感受。要大力倡导和鼓励各级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社区工作法”,在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中提高工作艺术,在处理复杂问题中体现专业规范,在调处各种纠纷中学会依法办事,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做到临危不乱,在真情为民服务中树立党的形象。广大社区工作者要争做勇于担当、争先创优的“发展带头人”。弘扬奉献精神,勇于担当担责,把职业当事业,加强学习,苦练本领,统筹整合社区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帮助居民提升发展层次。要争做用心服务、排忧解难的“居民贴心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用心暖心,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实现问题在社区发现、矛盾在社区化解、责任在社区落实、形象在社区树立。要争做公正廉明、立德修身的“新风示范人”。坚持公平处事、公正理事、公开办事,守住公正廉明底线。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抓好家风建设,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

(本文摘自2017年9月2日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大会上的讲话。)
(转载自成都《先锋》杂志)

编辑:蒋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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