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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不该被遗忘的补偿款
2017-09-25 16:37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陈瑶

“明明是胡家伟犯事儿,咋高天喜也被通报批评了呢?”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一案双查’的嘛。”

“‘一案双查’又是啥意思呢?是不是受‘连带’责任处罚哦?”

“我也不懂,大概就是你说的吧……”

围观群众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这段时间,对胡家伟的处分决定和高天喜的通报批评俨然成了都江堰市石羊镇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原来,今年2月中旬,都江堰市石羊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义和社区主任胡家伟在2012年农网升级改造时,青苗补偿资金开支不透明,存在问题。”

刚接到这个信访举报件时,说实在的,我心里也没底。5年多的时间了,当时的群众还有没有印象,原始凭证还在不在,诸多困难摆在我们面前。

“刘大哥,你是纪委老同志了,经验丰富,你说说看,问题的突破口在哪里?”我把问题抛了出来。

“陈书记,你又‘将我的军’。”镇纪委委员刘申长半开玩笑地说,“依我看,‘收支两条线’是关键,当时供电所开的票和社区账目一对不就一清二楚了?”

“对呀,还是老同志办法多。”我不由得夸赞刘大哥,“真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我们趁机下去摸一摸情况,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完全赞同刘大哥的建议。走,马上到义和社区去!”

我们四名办案人员兵分两路,每两人负责6个村民小组。

半天下来,走访的群众都说拿到钱了,数目也对得上。就在我有些许失落之际,手机电话铃声响起,莫非刘大哥那边有情况?果然,刘大哥说十一组的群众没有拿过钱。这还了得!我急急忙忙赶过去,结果是一场误会,其实人家是开了户代表会的,补偿款全部用在修路上了。

12个村民小组、151户人家,逐户走访一遍;213根电线杆及拉线坑,沿线重新数了一次。虽说工作量大了一些,但大伙儿咬咬牙还是坚持了下来。

“赵玉康,你们村当时从供电所领回1.7万元,实际支出10650元,还有6350元咋没有下文呢?”终于找到了一点线索,而社区文书赵玉康一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无疑提振了我们办案人员的信心。

“问题就出在这里!”刘大哥斩钉截铁地说,“我觉得,是该胡家伟登场的时候了。”

“胡主任,2012年农网升级改造时,你们村当时从供电所领回青苗补偿资金1.7万元,实际支出10650元,还有6350元咋没有下文呢?你们书记不知道吗?”

“这个钱啊,我都差点忘了。那是集体的钱,哪个敢动哟。”胡家伟避重就轻,轻描淡写地回答。

“剩下的补偿款不该被遗忘,应及时存入集体账户,这是规矩,你知晓的。钱没花,这是违纪;钱如果被你用了,那就另当别论了。你们书记对此事不管不问,也是失职。”

结合前期的走访调查,胡家伟的确没有贪污、挪用,但我给他提醒道:“剩余的钱属于村集体资产,要存入法定账户。换句话说,虽然你一分未动,还是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你们高书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书记也有责任啊?可人家已经退下来了啊。”胡家伟有些始料未及……

情况调查清楚后,胡家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很快就出来了。同时,镇纪委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原支部书记高天喜因在这件事上监管不力、工作失职,负有领导责任,也被追责,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事情告一段落。“群众利益无小事”,正如义和社区的群众所说的,“虽说钱不多,但你是党员、是干部,性质就不一样。”其实,我们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真正遗忘的是廉洁自律意识,是规矩、纪律。

(作者单位:都江堰市石羊镇纪委)

(责编:刘艳梅) 
编辑:夏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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