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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考察”却是“四处逍遥”
2017-08-22 15:04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社
刘晓静

作为党总支书记,理应做一个为民服务的“小清官”,却管不住自己“迈出去的腿”,对违规违纪的建议悉数采纳,酿成不良后果,真是千不该万不该。
—— 仁和区布德镇新桥村 付远国

身为一名老党员,却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仅自己向公款伸手,还怂恿他人一同犯错,严重损害了党员的形象。
—— 仁和区布德镇新桥村 杨清华

组织上的这次调查处理,是一次深刻的教训,给我敲响了一次重重的警钟,让我深刻领悟到在纪律面前,绝不能有侥幸心理。
—— 仁和区布德镇新桥村 刘孝荣


去年12月,攀枝花市仁和区点名道姓通报了一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例。上述内容,就是摘自涉案当事人的三份书面检查。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心存侥幸终究逃不出党规党纪的惩罚。几位违规违纪当事人也从中流露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追悔莫及”。

对公款起私心,“我的地盘我做主”

“书记,松坪村与新桥村合并以来,原来的松坪村委会办公楼空着也是空着,我们何不把它出售出去,补充下集体资金呢?”仁和区布德镇新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杨清华建议。

“书记,我认为杨主任这个建议不错,既可充分利用资源,又能充实集体资金,一举两得。”布德镇新桥村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刘孝荣随声附和。

“两位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积极征求村民意见。”布德镇新桥村委会时任党总支书记付远国表示。

2010年3月,布德镇新桥村在未召开全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将该办公楼以4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张某,并将售房款45000元存入新桥村集体账户。

“办公楼出售了,我们能不能用这次售房款组织村组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杨清华对此次售房款打起了“小算盘”。

披上“考察”外衣,四处逍遥自在

对于杨清华的建议,新桥村组织召开了由村组干部参加的村“两委”会议,决定到西双版纳学习考察,考察时可以带家属。村组干部的考察费用由新桥村集体资金支付,家属费用自理。2010年4月下旬,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村组干部及部分家属开启了为期5天的“考察之旅”。

“考察”时,村组干部及部分家属先后来到热带植物园林、热带雨林公园、野象谷、少数民族村落等“考察地点”逍遥自在,却不见与当地对口单位开展座谈、交流的影子。

此次“考察”共计25人,人均费用1700元,村组干部15人,支付包括未参加旅游的时任村妇女主任共16人费用27200元。2010年8月,经杨清华签字、付远国同意,27200元支出在新桥村集体资金中报销。

严格问责,纪律面前没有例外

2016年3月,根据仁和区财务检查工作组提供的线索,仁和区纪委成立专项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杨清华、付远国、刘孝荣假借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属实。

“村里所有的报销审批都是我负总责,就同意了这次不合规定的账务从集体资金中报销。”付远国在接受区纪委调查时如实反映了情况,“真是一时糊涂,酿成大错,追悔莫及啊,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

2016年8月,仁和区纪委给予付远国、杨清华、刘孝荣党内警告处分。对于使用村集体资金开支的27200元原数补交回新桥村集体账户。(作者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 (责编:刘艳梅) 

案例点评
仁和区布德镇新桥村干部假借外出考察的名义违规公款旅游是一个警示性非常强的案例——对党规党纪置若罔闻、明知故犯。要以此为警戒,告诫个别存在“私心”的同志,纪律的高压线,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碰触。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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