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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四川”深厚根基
2017-06-05 16:57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近年来,四川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巴蜀大地落地生根。

系统构建依法治省“四梁八柱”

省委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精准吃透四川省情,着力构建好“四梁八柱”。

为统揽法治全局、协调整合力量、高效快捷稳步推进,省委高度重视,抓规划布局。2013年5月,省委成立依法治省课题组,历经调查研究、专题论证等程序,形成《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提出依法治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实施进程,从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等九个方面对2014年到2020年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总体规划。

2014年11月,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从八个方面对新时期法治四川建设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四川具体化的重要体现和四川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行动指南。

科学制定实施标准。省委着力节点掌控、突出实用管用,出台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制定实施依法治省评价标准和法治四川建设状况评估办法,为考核评估依法治省工作实施效果提供“度量衡”。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把四川的做法概括为以依法治省决定为主导的“一个主导、四个配套”法治体系,对四川真诚务实推动法治给予肯定。

坚持不懈推进依宪依法执政

在作出“三个不可低估”严峻形势的重要判断后,省委把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抓了四个方面。

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制定实施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5个重要方面作出16条刚性规定。

坚持依宪依法执政。构建了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政法机关公正司法制度,完善了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和政府重大工作常委会审议、党委常委会讨论政协常务会工作报告和年度协商计划、党委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等11项制度。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召开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制定实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项规定》,鲜明“六个重视选用”导向、坚持“六个坚决不能用”原则、落实“六个坚决调整”要求,用法治手段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政治生态。

强化从严治党。强化思想教育、制度治党等“八个务必从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法律规章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紧扣中心大局加强科学民主立法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省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求紧扣“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立法体制。正确处理中央法权和地方法权、人大法权和部门法权关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认真做好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承接行使工作,守住立法权限、符合实际、批准实行、备案审查“四道防线”,批准13个设区市率先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质量和数量、理论和实践、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有机统一,围绕“五位一体”改革发展要求制定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35件法规规章,修订《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45件法规规章,废止《四川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27件法规规章,较好地营造了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同步全面小康的法治环境。

三是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围绕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扶贫攻坚、依法治藏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立法调研,紧扣立法计划、立法创新、立法监督等8个关键环节设定量化考核指标,完善“一点一库一基地”90余个,把立法的过程转化成为倾听民声、凝聚民心、汇集民意、整合民力的过程。

加快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省委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将行政机关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将执法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要求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突出依法管权管人管事,强化重点领域建章立制,综合运用“三张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统筹推进履职尽责、依法决策、严格执法、政务公开、行政监督五件大事,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突出“放管服”主线。最大限度减少许可事项、最大可能缩小审批范围、最大范围减少资格认定,统筹推进横向重点行业综合执法和纵向市县执法队伍“精兵简政”,建立事前有法定程序、事中有法律顾问、事后有倒查追责的行政决策机制,较好地实现了激发、释放活力与健全、维护秩序的前后承接和有机统一。

突出解决重点问题。把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等4大类35项公平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资源平台规范交易,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等9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重点整治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老百姓最关注的执法突出问题,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突出依法治权。强化对权力的约束、资金的监控和干部的监督,集中开展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等十个重点领域建章立制,探索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建立覆盖全省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制定法治政府评价标准、开展依法行政状况第三方评估。

着力保证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司法是法律得到遵守的最终保障,司法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王东明同志强调,政法系统要着力打造公平正义品牌,围绕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权,整治司法不公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省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强调要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为首要任务,以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政法队伍为基本前提,建立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正确处理司法规律和省情实际、司法改革与社会稳定、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之间的关系,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员额制改革,创新教育培训,实现从职业化准入到专业化建设的全程把控。完善司法责任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实现从严管理和关心激励的有机统一。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制度,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系,运用制度手段解决内外干扰和保障不力等问题。

整治影响司法公正突出问题。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和诉非衔接诉访分离解决“立案难”问题,强化网上诉讼和庭审公开解决“诉讼难”问题,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和失信惩戒制度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解决“结案难”问题,探索建立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解决“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

用制度推进司法队伍廉洁自律。将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省委分析认为,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使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必须用严格的法治规范社会秩序,筑牢社会风险“防火墙”,夯实社会稳定“压舱石”。

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强调,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按照“五大发展理念”,针对产能过剩、企业成本、房产库存、有效供给、金融风险等突出问题,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抓好实施村规民约、深化“法律七进”、全面“网格化”建设、破解突出问题四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夯实基层基础。

从依法解决突出问题入手立规矩正方圆。针对农村集体财物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十个短板,统筹考虑活力与秩序、程序与实体、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疏堵结合推进社会治理,宽严相济整治信访秩序,标本兼治优化网络环境,长短结合处理积案难题,找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的平衡点,通过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衔接配套解决“缝隙”问题,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探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法路径。省委立足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碎片化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与现行政权结构和组织体系等相适应的社会治理结构,探索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群众基层自治等现代治理体系,着力提高规则治理、民主治理、风险治理、应急治理等现代治理能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自治、以德治理的有机统一。

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工作。省委把增强法治意识作为抓好依法治省的第一块基石、第一粒种子,要求分层级分类别分对象制定“法律七进”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普法大纲,推动“法律七进”成为实际行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四川藏区历来处于“稳藏必先安康”的重要战略地位。省委把藏区依法治理作为事关大局全局的重大工作来抓。

一是坚决贯彻中央治藏兴藏建藏的战略方针,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着眼点着力点,将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构建了发展稳定民生“三件大事”一起抓、“五条战线”齐发力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加强寺庙人、财、物和佛事活动管理,切实解决财务管理混乱、未成年人入寺等突出问题,着力抓好藏区“法律七进”,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坚决防止法外之寺、法外之僧、法外之人。

三是扎实推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引导藏传佛教教规教义正能量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藏传佛教文化精华融入祖国传统精华文化,引导藏传佛教在“适应”和“融入”中做深做精。

四是加强藏区工作组织保障,依法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以“结对认亲”为抓手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对各级干部必须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遵守的法律规章、守住的行为底线作出严格规定。

着力构建法治监督考核保障机制

省委把严格监督问责作为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以监督为基础、问责为抓手、考评为载体的工作实施保障制度,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强化法治组织保障。要求专职人员系统深入学法,对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四川省情民情、国家发展大势、国际潮流等了然于胸,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去思考、谋划和推动。

推行法治问责制度。建立完善覆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问责机制,在全省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省委统筹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八位一体”权力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司法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推动执政、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法治考核和法治评价。省委把能不能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根据功能结构需要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班子成员;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藏区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编:舒小铃) 
编辑:夏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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