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吴亚飞) “我接受了施工队的吃请,还收了一盒茶叶,主动向组织坦白。”“我收受了服务对象现金,现在主动交代问题,请求组织从宽处理。”……记者4月26日从乐山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乐山本月初发布《关于对限期主动交代违纪问题人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后,全市前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的人数共115人,受理信访举报29件,上缴款物66.36万元。乐山在单位、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敦促公告,敦促存在问题的人员尽快如实交代问题,截至目前共发出“敦促令”3万余张。
本月初,乐山推进党员“护根”行动,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给违纪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规定在2017年6月30日前向纪检监察机关(原则上为本人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可自行选择,下同)主动交代本人违纪问题的,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规定,分别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纪律处分。
在此次敦促行动中,乐山市纪委监察局明确了5种可依法从宽处理的情形,即:对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启动核查前主动交代的;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违纪问题的;在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函询或谈话时,如实交代本人违纪问题的;共同违纪的参与人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并检举揭发其他人员违纪问题的;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退缴违纪所得的。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敦促内容,明确在资金管理、集体事务管理、民生领域等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在执法监管、窗口行业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按规定时间主动交代问题,可依纪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