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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省纪委约谈在社会评价中排名落后的13县(市、区)委书记
2017-03-22 17:46来源:四川党建网
何旭 四川党建全媒体记者  裴佩
                            
3月22日,省纪委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集中约谈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对13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王雁飞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工作成效如何,必须由群众来监督,评判权要真正交给群众。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站在落实主体责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扭转和纠正“何必当真”的观念、“得过且过”的想法、“干一下得了”的心态,有力推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王雁飞强调,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要带头树立标杆,进一步落实责任担当,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牵好“牛绳”,把准方向。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将从严治党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方面,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王雁飞要求,各地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聚精会神抓党建,把抓党建作为第一政绩。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搞清问题症结所在,把群众满意体现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精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举措,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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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出炉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2016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出炉,群众满意指数为84.81,较2015年度上升0.31,继续保持自2011年开展调查以来持续上升态势。21个市(州)中,巴中、绵阳、广元的社会评价指数排前三位,乐山沙湾区、壤塘县、黑水县排县(市、区)前三位。

“去年11月至12月,我们对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步开展了民意调查。从结果来看,满意指数整体呈上升趋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6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指数为84.81,较2015年度上升0.31;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同比上升。排名靠后的指标满意指数继续大幅上升,排名靠前的指标继续小幅下降,各指标间满意指数差距进一步缩小,分布更加均衡合理。

据了解,201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4个一级指标及15个二级指标。民意调查工作由第三方专业民调机构——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具体实施,通过目前国内外民调机构普遍采用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进行,随机选择群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分,通过加权计算,形成满分为100分的群众满意指数。截至目前,11次社会评价共拨通电话264万个,完成有效样本39.14万个,14.75万名受访群众反映有关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

“社会评价工作伊始,我们就收集整理反馈受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帮助各地找准问题、整改提高、推动工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社会评价工作建立了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通过民意倒逼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省纪委拟对社会评价机制进一步作优化调整,优化调查问卷和提问方式,以进一步减小调查误差,更加科学准确反映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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