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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双向承诺”消顾虑
2017-03-21 10:23
康红旭

“喂,你好,是老李吗?我是青白江区纪委的工作人员。”

2015年6月的一天,区纪委收到市纪委转来群众电话反映我区某镇副镇长相关问题的信访件,由于电话记录内容较为简略,区纪委立即联系了举报人,希望邀约举报人见面详谈。

“我是向成都市纪委反映的,应该由市纪委来调查处理,他(被反映人)是处级干部,在我们镇上有权有势,你们区纪委公正处理得了?”

“嘟嘟嘟……”电话里传出一片忙音,第一次通话便吃了闭门羹。望着沉寂的电话,我若有所思,据多年的信访工作经验,我想这个举报人是典型的“信上不信下”。

打消举报人的疑虑、获取举报人的信任,可是此次信访工作的“敲门砖”啊。如果不能详细了解情况,调查也就无从做起。思考片刻后,我再次拨通了举报人的电话,希望能够在恳谈中拉近距离,打消他的顾虑。

“你反映的人是区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我们区纪委来受理、处置。请放心,区纪委一定会秉公调查、核实处理……”他拿着电话没有说什么。我抓住通话机会快速向举报人详细解释我区信访举报的相关政策,生怕他再一次挂断电话。

“你们又不能给我一个承诺,我要的是公正调查,还要你们为我保密……”

面对举报人逐步放松的思想防线,我快速抓住“承诺”这个关键词,心想如果这个承诺能消除举报人的思想顾虑,为什么我们不搞一个呢?而且这个“承诺”还可以是双向的,这样既能消除举报人的疑虑协助我们查案,还能增强线索的可靠性,岂不是两全其美。

随即,我拟定好《双向承诺书》,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再次电话联系了举报人。

“我可以跟你们见面谈,但地点必须由我来定,必须要安全、隐蔽……”听到承诺书,举报人终于放下了防备,答应和我们面谈。

第二天,我们来到举报人约定的地点,调查组人员代表区纪委将盖有鲜章的《双向承诺书》交给了举报人。

“区纪委承诺对你反映的问题客观公正调查、严格保密、依纪依规处理……你需要承诺据实反映……”调查组向举报人详细解释了双向承诺的各项内容后,举报人欣然接受,并在《双向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拿着沉甸甸的承诺书,举报人终于消除了对区纪委的疑虑和不信任感,然后像打开了话匣子一般,向调查组成员详细介绍了举报的问题、相关涉及人员、问题来源等关键举报要素。

调查组根据了解到的信访反映问题,拟定了调查方案,通过明察暗访,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出来了?感谢你们,感谢你们……”在接到电话那一刻,举报人显然对我们的“承诺”感到既意外又满意。意外的是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回复,满意的是我们的调查结果有理有据,信服力强,对我们提出的见面请求一口就答应了。

“我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耽搁你们时间,你们不但不怪我,还耐心、仔细给我答复,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真是感谢你们……”举报人紧紧握住调查组组长的手,动情地说。

回来后,我再次翻阅调查记录的时候,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尽管信访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实,但给了信访人一个“明白”。不仅第一时间消除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又避免了干群矛盾,融洽了干群关系。归结起来,这得益于诚心诚意的“双向承诺”这一“小切口”,撬动群众对基层纪委从不信任到信任的转变这个“大变局”。随后,双向承诺这一做法也在青白江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在各个单位推广开来。

经过这次经历后,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纪检人,就是要回应信访人的关切,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只有俯下身去才能倾听到信访人的呼声,只有耐心细致沟通才能解开群众的心结,只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才能了解事实的真相。 

作者单位:青白江区纪委
 (责编:刘艳梅)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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