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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办坏事,不给处分给“谈话”
2017-03-06 14:58
邑纪宣

“李福清(化名)被纪委调查了。”在成都市大邑县上安镇成功村,这条消息让这个平静的村子“沸腾起来”。李福清,当地种粮大户,也是该村党支部书记。在村民们眼里,他为人踏实,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是个“好官”。

先垫支后“套取”合情却不合理

调查源于一条审计线索。2016年4月,该县对准基层“微腐败”,对全县20个乡镇197个村(涉农社区)开展村级财务和村公资金审计工作。5个月后,该县纪委信访室接到审计部门反映,成功村套取村公资金。初步核实后,问题属实,调查随即展开。

调查显示,成功村在该村11组实施了农村散居林盘整治示范点升级打造工程项目,经村民议事会通过,同意村公资金出资5万元进行项目打造,不足部分由村民自筹。按照要求,村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达到5万元的,必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编制的资料却显示,项目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同时存在套取资金问题。

“李书记可是好心帮我们完成林盘打造,怎么会套取资金?你们可得查清楚哦!”这个看似典型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县纪委调查人员在调查中却听到了来自村民的不同声音。

原来,成功村实施该项目时,当年的村公实施事项已在此前全部完成决议,本应由村公资金支出的部分,只能暂时由村民周颂源(化名)垫付,并且一时没法报账,李福清就“自掏腰包”把本应由村公资金支付的5万元付给了周颂源,想在第二年想办法解决这笔费用。

按照常规报销程序,成功村在第二年把该项目与即将实施的其他村公项目一并打包,进入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在收到工程款后扣除资料费、审计费、税费等,向李福清支付了43400元现金。然而,他没想到不仅这个“报销”的程序不合规,中标单位编制的资料还“出了问题”。

严执纪细查处“谈话”显“厚爱”

“如果处理李书记,我第一个不同意。”“我们自己筹钱把这笔钱‘解决’了,不能让李书记受处分。”当地群众纷纷为李福清“说情”。自己没贪一分钱,不仅垫付的钱还有6000多元没有拿到,还可能落个处分,李福清也是一肚子委屈。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仅是要严惩基层贪腐,更要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发现干部有小问题就及时拉一把,早提醒、早纠正。”大邑县纪委书记邱伟表示,虽然李福清的出发点是好的,本人也没有谋私、徇私,但其对相关政策规定学习不到位、对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格也值得警惕。经大邑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对李福清违纪问题由第二种形态转化为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依据该县出台的《关于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责成上安镇纪委对他进行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后,李福清在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向全体党员就接受谈话情况作了说明。“既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就下定论,也帮助李书记说清和指明了问题,县纪委这事办得合情合理,让我们心服口服。”会后,党员群众纷纷对处理结果表示赞同。2017年1月14日,成功村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李福清全票通过再次当选为成功村党支部书记。 (作者单位:大邑县纪委) (责编:刘艳梅) 
编辑: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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