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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路上不掉队—记20世纪末(1978—2000)的四川扶贫攻坚
2017-02-21 16:36来源:四川党建网
曾凡荣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历届四川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发展贫困地区经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取得了巨大的阶段性成就,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特殊的贡献。研究这一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于推动四川和全国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扶贫开发工作有极高的社会关联度和参与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工作方式和重点也不断发生着变化。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四川重点采取了农村贫困救济的方式,如口粮救济、寒衣救济、住房救济等。1979-1985年,开展了农村改革;1986-1993年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1994-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扶贫攻坚计划”。1978年实行扶贫开发以来,扶贫工作始终坚持书记挂帅、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促进了农村扶贫的顺利展开。从1984年起到2000年,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检查部署扶贫工作,并从1998年起,把解决当年贫困人口温饱列入省委、省政府为全省人民办的10件好事、实事之一。
   
上世纪80年代:主要目标解决贫困山区农民温饱问题

从1980年起,省委、省政府就把发展贫困山区经济、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放在重要地位。1981-1983年先后3次召开贫困山区工作会议,对山区经济发展不断进行政策调整,放宽搞活,使山区群众的贫穷状况不断缓解。

为保证“七五”时期扶贫目标的实现,省委、省政府加强扶贫工作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主要领导每年都深入贫困乡、村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省和有关地、县都建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和专职的扶贫开发机构,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任务的落实。

从1984年起,省委、省政府不断制定特殊政策,扶持贫困地区,如:免交农业税,调减粮食定购,对贫困地区新办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并由财政贴息安排专项扶贫贷款,省财政每年拨款2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扶贫培训,省交通厅每年补助山区公路建设资金2000万元,省卫生、教育部门每年拨款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发展职业教育,省属大专院校对贫困地区定向降分招生;同时,对贫困县实行提前3年预拨财政定额补贴;帮助贫困县兴办富县项目;实行农副产品收购定基数,超基数返利以及自由销售等。上述政策的落实,使贫困县每年得实惠1亿元以上。全省改救济式扶贫为经济开发扶贫,国家和省投入贫困地区的各项扶贫资金一律按项目投放,重点发展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资金随项目走、项目随建卡贫困户走,把资金、项目、解决温饱紧紧联系在一起,实行资金到户、项目到户、工作到户、责任到户、效益到户。

到1990年底,全省盆周山区48个贫困县中有43个县按期解决了温饱问题,实现了“七五”时期解决农村绝大多数群众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
   
“八五”时期:发展支柱产业,

带动农民增收

“七五”时期虽解决了四川贫困地区大多数群众的温饱,但仅是一个良好开端,与全国比较尚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四川解决温饱标准低;二是全省“七五”时期尚有150万人口未解决温饱;三是解决了温饱的贫困户不稳定;四是贫困程度深。

“八五”期间,四川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和最贫困的乡、村转移,向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和最贫困、最落后、最偏僻的地区延伸。在各贫困县健全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县、区、乡、村干部和党员每人包扶1~3户贫困户,限期达标。继续对贫困地区实行特殊扶持政策,“七五”时期规定的扶贫政策继续执行。

省财政采取提前预拨定额补助,帮助贫困县兴办富县企业或对县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财源,实现财政自给。西部民族地区农业税减免1/3 ,牧业税减免1/2。各级计划部门确保贫困县计划物资正常分配,并尽可能给予照顾。优先安排贫困地区资源开发项目,使之尽快形成支柱产业,做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未解决群众温饱的贫困县把90%的扶贫资金投入到贫困户解决温饱的种养业,已解决群众温饱的贫困县60%以上的扶贫资金用于稳定解决温饱项目。加强智力开发,培养当地人才,注重在校学生职业技术教育和回乡青年实用技术培训。改善生产条件抓好农田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返贫。实行异地扶贫,办好省级扶贫开发区,推进与发达地区的合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设好贫困村党支部,选好脱贫致富带头人。广泛开展社会扶贫,继续动员全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

据1993年的统计,贫困农户收入增加后,有12.80万户迁出了岩洞和窝棚,有1/3贫困户盖了新房。
   
“八七扶贫攻坚”:基本解决全省

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1991年-1993年,四川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明显减缓,扶贫开发工作处于徘徊不前状态,主要原因是:一方面,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向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延伸,本身难度随之加大。已经解决温饱的人口由于标准过低,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未得到根本改变,一遇自然灾害便重返贫困;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原有行政性扶贫优惠政策逐步弱化乃至失去效力,贫困地区更加处于劣势地位。国家扶贫投入虽有增加,但增长幅度不大,加上贫困地区在区域开发过程中又将有限的扶贫投入多用于办工业项目,贫困人口难以得到有效扶持。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 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此,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和任务,制定具体的攻坚计划,保障《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目标的实现。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七一一八扶贫攻坚计划》,决定从1994年至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全省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七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118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作深入到村,部门帮扶到村,计划分解到村,资金安排到村,责任落实到村;扶持对象到户,帮扶措施到户,扶持项目到户,扶贫资金到户,领导联系到户。除用好中央分配到四川的扶贫资金外,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4年起原用于省定贫困县的贴息贷款从26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贷款使用期限由1年延长到5年。从1997年起在原有省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规模不变的基础上,每年增加3000万元,市(地、州)、县两级扶贫投入达到中央投入的10%以上。同时规定,扶贫资金的50%用到特困乡、特困村; 85%的资金用到贫困村,到村的85%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和林果业。    

到2000年底,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由1993年的877万人(不含重庆)下降到161万人(不含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由12.70%下降到2.30%以下,如期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 (作者单位:省委党史研究室)(责编:张微微)  

链接   巴中经验

地处川北秦巴山区的巴中于1993年10月建区,该区是四川自然条件较为恶劣、人民生活比较贫困的地区之一,全区4个县(区)既是革命老区县(区),又都是贫困县(区)。建区前的1992年,全区有农村建卡贫困人口91万,近20万人患地方病, 93万人、80万头牲畜饮用水困难,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97元,年人均占有粮食不足300公斤,全部指标都在国家划定贫困地区的标准以下。建区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干部群众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靠实干改变了贫困面貌、大干促进了大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巴中经验的内容主要有:公路建设—把改善基础设施作为扶贫攻坚的基础工程来抓,在全区建成 “快速、方便、舒适、安全”的交通网络。微型水利—发动千家万户大搞微型水利,在房前屋后打水井、建水池,解决了饮水和灌溉困难。文明新村建设—从1997年到2000年,全区有2205个社完成新村建设,占社总数的15%。新村建设是巴中经验的核心内容。调整产业结构—改革耕作制度,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猛攻旱作农业,大力发展玉米生产,使巴中地区粮食产量在连年遭受旱灾的情况下保持了稳定增长。开发人力资源—发动农民利用空闲时间改善自身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全区劳务输出由1993年的28万人增加到1998年的55万人,5年间劳务总收入达50多亿元。  

1999年初,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关于《四川省广元、巴中扶贫开发情况》的调查报告上批示:“巴中地区扶贫攻坚的成效说明,只要找准路子,真抓实干,就能改变面貌。巴中的经验和他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艰苦奋斗,苦干兴区,实干改变面貌,大干促进发展’的巴中精神,对全国扶贫工作具有普遍意义。”

编辑: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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