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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多元共治(总第286期)
2016-10-08 15:42来源: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都江堰市委组织部

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迁,极大地改变了基层群众原有的居住形态,带来了利益、生活、文化以及公共服务需求的多元化,使得基层传统的自上而下行政推动“一元型”治理模式难以为继。为破解这一难题,都江堰市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要求,以融入式党建为治理牵引,以院落(小区)基本单元为治理依托,以培育多元社会组织为治理支撑,以规则导向为治理保障,探索出一条“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管理、群众主体、多元支撑、依法治理”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之路。

以融入式党建为治理牵引,实现党政“独唱”到党群“合唱”的转变。“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创新基层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把党建工作融入自治、融入发展、融入服务,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协调各方、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领导核心。加强示范引领,把院落(小区)作为党员干部落实工作、发动群众的主战场,实现院美民治;加强组织引领,将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融入社会组织里、带入文化活动中,实现业兴民富;加强服务引领,采取党员骨干创办领办等方式,大力培育产业协会类、文化服务类、社会公益类社会组织,实现社和民安。

以院落(小区)自治为治理依托,实现群众“看戏”到群众“唱戏”的转变。传统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居)民自治容易造成“自治空转”,为此,都江堰市坚持重心下移,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利益相关、便于自治”的原则,以50户至100户的适度规模,将全市城乡居住区整合为1447个院落(小区)自治单元,并成立党组织,发动群众选举成立管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搭建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等群众自治平台,以“微治理”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实现群众问题群众议、群众事情群众办、办理效果群众评。

以培育多元社会组织为治理支撑,实现“一元管理”到“多元共治”的转变。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社会组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都江堰以业缘、趣缘、地缘为纽带,大力培育“草根”社会组织带动群众自治:通过引导成立民宿旅游协会、盆景花卉协会、猕猴桃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实现经济自治;通过支持“幸福里有爱”志愿者协会、“柳风诗社”农民诗歌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实现社区自治。通过对社会组织的因需培育、大力扶持和规范管理,都江堰市各类社会组织已达800余家,其中草根社会组织达350余家,推动了政府治理、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治良性互动。

以规则导向为治理保障,实现从“难以约束”到“自觉遵守”的转变。创新基层治理,必须坚持依法治理,通过自下而上民主协商定规、民主监督执规、民主评议守规,都江堰市256个社区、1447个院落(小区)制定了院落小区自治章程、院规民约、入住公约等草根自治规则2500余条,把政府“红头文件”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变成群众自觉自愿遵守的事。
近年来,都江堰市通过积极探索,以适度规模的院落(小区)作为公共服务、群众自治、社会组织协同参与、有机融合和有效落地的基本单元和互动平台,通过党建引领、院落自治,有效破解了多重转型背景下治理难题,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夯实了群众自治“最先一公里”。  

责编:贺贵成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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