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机关刊主办 /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四川党的建设
学习强国
首页
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是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总第285期)
2016-09-01 16:09来源: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让问责之剑更锋利

欣 然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虽然只有简短的13条,却剑指一些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散、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可谓击中要害。问责对象瞄准“关键少数”: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道,让问责之剑高悬。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接下来,如何让这柄问责利剑更加锋利,考量各级领导的智慧。
首先,是让震慑力持续不断。众所周知,我们党目前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如此,才有足够的震慑力。7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出消息: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武红军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而据媒体披露,截至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干部作出责任追究,其震慑警示作用不言而喻。
其次,落实“终身问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实行终身问责,是问责条例的一大亮点。终身问责就是终身负责、终身责任制,就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一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一律追责,而没有例外、没有“下不为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若因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则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不能“法外施恩”,都没有“免责条款”。只有让终身问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并且随时保持锃亮,随时保持锋利,随时都可以出鞘,让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警醒,问责条例的作用才会更加凸显。
最后,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不能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而要坚持问责必较真、较真必碰硬,任何人凡应当问责的必须问责,使问责常态化,防止“破窗效应”而期待“蝴蝶效应”。如此,问责条例就似一剂“灵丹妙药”,必将对“庸懒散浮拖”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等病症起到立竿见影的“疗效”。假以时日,或可起到“药到病除”的奇效。

脱贫攻坚需要第一书记“换位思考”

刘仕鱼

目前,全国上下都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第一书记与贫困户上下一心,立志打好脱贫攻坚战,是脱贫攻坚的“领路人”,贫困户是脱贫攻坚“受益人”。第一书记来自机关,经济条件更优越,生活水平更优厚,而贫困户却身处边远的农村,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落后,所以第一书记和贫困户站的角度不同,看问题的想法也就完全不同。因此,脱贫攻坚更需要第一书记“换位思考”。
第一书记要身临其境,当好“身边人”。为加快贫困村脱贫的步伐,各地都选派了第一书记到村任职,他们就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然而,有的第一书记只为镀金而来,隔三岔五就往原单位跑,只腾出少部分时间在村上办公,根本不愿意下基层去了解贫困户的所想所需,与贫困户形同路人,与脱贫攻坚渐行渐远。所以,第一书记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同贫困户一起在贫困村生活,从饮食起居各个方面去了解贫困村欠缺的是什么,贫困户需要的是什么。在生活中,逐渐褪去“官样”,放下“官架子”,多与贫困户接触,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当好他们最亲近的“身边人”。
第一书记要感同身受,当好“代言人”。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多样化,例如因病的、因残的、因学的、缺乏劳力的等。不同的原因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书记要随时进行角色切换,在不同的贫困户身边生活,才能感同身受。通过交心谈心的方式剖析贫困户的内心真实想法,通过端茶倒水等琐碎家务走进贫困户的内心。认真细致记录好民情日志,记录好帮扶台账,梳理问题线索,感受贫困户的疾苦,制定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替贫困户发声,引发社会各界人士对脱贫攻坚的共鸣,当好贫困户最及时的“代言人”。
第一书记要亲力亲为,当好“领路人”。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脱贫攻坚光用嘴是没用的,只有实干才能事半功倍。“既来之,则安之”,第一书记既然来到贫困村,就要有不怕脏不怕累的意识。农村基层繁杂小事甚多,且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甚至有的村组根本就没有通公路,唯有蜿蜒曲折的泥巴路。第一书记要敢于多走泥巴路,卷起裤管下地帮贫困户干农活,落实帮扶措施,把一条条泥巴路修成坦途。此外,第一书记还要站在贫困户的角度去做实事,大家共同努力干事创业,汇聚更多的力量,凝聚更多的智慧,积聚更多的志气,当好贫困户最信任的“领路人”。
“换位思考”是心灵换位,是立身做人之需。只有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将好事实事干到点子上,让贫困户真正受益。第一书记如若不能“换位思考”,转变观念,只是去当第一书记而不作为,只有换位置走人一条路了。

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是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

赵影

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十条具体措施,包括省级及省管正职干部配偶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等。
《措施》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出规范。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领导干部督促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对不按要求进行规范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予以调整。
作为领导干部,身为公职人员,在拿着工资、履行为民服务职责的同时,就决定了他和配偶、子女等不能从事经商办企业的活动,尤其是不得在其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道理不言自明,如果是办了,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会借助领导干部的影响力从中牟利,对于其他企业而言,这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这也是腐败的根源之一,容易出现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情况,从而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例如周滨就是利用周永康的权势经商敛财等。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说服教育千次,不如动真碰硬一次。只要把这个举措有力有效地落实到位,发现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等违规办企业,就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公之于众,必将起到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让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树立良好的家风,管好身边的人,不仅自己要做到令行禁止,其配偶和子女等都要做到遵规守纪,严格依法办事。
同时,组织人事部门也应该加大对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核查力度。对于虚报瞒报,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严肃进行问责和处理。从源头上打碎个别领导干部既想保住乌纱帽、又想经商办企业赚钱的“黄粱美梦”,进一步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编辑:陈艾婧
扫二维码分享到手机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9601号-3  © 1958-2024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社. 版权所有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川)字第02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1120190021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