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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再难于上青天(总第283期)
2016-07-01 15:16来源: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去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在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行政诉讼领域发生了哪些变化?客观上还存在什么问题?都值得回顾和总结。

文/本刊记者  舒小铃

二十多年前,讲述农妇秋菊找村长讨说法的电影《秋菊打官司》,让“民告官”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剧中女主角的艰辛经历,印证了“民告官,难于上青天”这句广为流传的俗话。

其实,这部电影有当时《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施行这个背景在里面。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一个个不同历程的“民告官”案件,展示着我国法治进程从“民告官、立案难”到“民告官、不怕难”,再到“民告官、可胜诉”的前进脚步。

立案不再难

去年5月4日早上,成都市武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春绪,作为一桩行政诉讼案被告单位法人代表,坐上了被告席。这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成都市首例行政官员出庭应诉的“民告官”案。

为方便老百姓诉讼,新《行政诉讼法》明确可以口头起诉, 实行登记立案制度,方便当事人起诉。这样的新规定,使过去一年各地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出现了大幅上升的情况。

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这个节点前后,多地法院陆续公布了2015年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相关情况。如重庆市,全市法院2015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273件,同比增长85.2%。从去年5月1日到今年4月20日,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告官”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

自去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四川省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32件,而在2013年和2014年,这一数字为“零”。而据来自省法院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达到10929件,同比上升82.09%,达到历年最高。

全国数据也相应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全国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2万余件,同比上升59.23%。预计2016年行政案件收案量,将在2015年基础上继续快速增长。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民告官”案件数量的增加,体现了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和法治环境的改善,同时也意味着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行政诉讼法》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案件多涉及民生领域

前不久,四川省人民法院公布“民告官”十大案例,包括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四川天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陈启明等13人诉峨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行政行为案等,其中4件涉及房屋拆迁。

包括拆迁等在内的民生领域是各地行政诉讼案件的集中领域。如北京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

同时,随着大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各地涉及此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在增多。今年3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曾公布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中的被告包括县环保局、国家环保部等各级环保行政部门。其中,住在江苏沿江高速公路周边的吴某,因不堪噪声污染,将江苏省环保厅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对噪声的管理和监督义务,南京中院审理后判决吴某胜诉,此案被列为典型案例之首。

我省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例同样大幅上升。四川省人民法院6月6日发布数据,我省2015年共受理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1612件,相较于2014年增长93.28%。

此外,在各地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也较为普遍。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5年全省10件典型行政案例,全都是原告诉讼政府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让“民告官”步入良性循环

“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影响这么大,为什么县政府只派了一名律师出庭应诉?”6月13日,全国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案,8年重启诉讼后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可整个庭审下来,作为被告方的汝城县人民政府,除了委托一位代理律师参与出庭应诉之外,被告席上没见任何政府人员的身影。作为原告之一的邓柏松非常失望:“民告官为何庭上见官员这么难?”

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各地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官员不出庭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实践中,许多行政机关都以委托律师出庭的形式应诉,引发民众“民告官但难见官”的感慨。

除了官员难见外,在审理结束后,有的行政机关对生效的判决置若罔闻,不落实判决,是民告官案件的又一难题。

因此,将“民告官”案件置于阳光之下,对于行政诉讼的各个环节,从登记立案,到庭审、判决,再到执行情况,都全部向社会公开,才能使民告官步入良性循环,维护群众利益。

链接

民告官,怎么告
什么情况下可以打行政官司
当您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即在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您认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事情不合法,或者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事情,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或没有做好,您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也就是打行政官司。

打行政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1. 经您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起诉状。
2. 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起诉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 必要的证据材料:
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要求您做的事情不合法,您需要证明侵犯您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作出。
如果您认为您要求行政机关做它依法应该做的事情,但行政机关没有做,您需要证明您已经提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申请。

打行政官司有时间限制吗

1. 如果您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在知道该行政行为后的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如果您申请了行政复议,且对复议结果不服,则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的15天内起诉。
3. 如果您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您,那么您可以在复议期满后15天内起诉。
特别提示:
如果您超过起诉时限提起诉讼,有可能无法打赢官司。除非您没有及时起诉的原因是您不知道(不应当知道)行政机关对您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不知道(不应当知道)自己可以起诉行政机关。

责编:陈晖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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