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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激励 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总第282期)
2016-05-30 11:05来源:四川党建杂志城市版
本刊记者  贺贵成

“感谢县纪委为我澄清了事实!”2016年2月2日,一走进县纪委信访室的门,杨作康就非常激动。杨作康是郫县花园镇筒春村主任。文章开头这一幕还得从2015年4月说起……

给群众一个明白 还干部一个清白

4月,一封举报信不期而至,举报人称杨作康冒领了他的土地整理费。接到举报后,郫县纪委信访室主任李志伟和镇纪委的人分别找到举报人和杨作康了解情况。“说什么的都有,觉都睡不好,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却落得这个结果,心里恼火的很!”杨作康说。

经过走访和了解,县纪委和镇纪委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13年,筒春村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参加土地整理的农户获得一笔费用,杨作康负责办理拨付。举报人应得12818元,但他坚称自己未领过该款,并否认领取表上的签字和指印,还多次到村支部反映情况。杨作康则称把钱交给了举报人,有原妇女主任作证。
双方争执不下。2015年9月,县纪委调取举报人笔迹样本和领款登记表原件,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举报人署名字迹与领取表上的签字是同一人书写。

在基于司法鉴定结果和对周围村民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且未有其他证据证明杨作康有签字冒领的行为,县纪委作出了举报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结论,并决定召开一次特殊的党员大会。全村党员干部、议事会成员、群众代表80余人齐聚村活动室。会上当众宣布:“经过调查核实,关于杨作康同志冒领土地整理的举报不属实,现予以澄清。”

“原来纪委是关心党员干部,专门来把这事说明白的。”党员和群众轻声议论。

“县纪委干部当面为我澄清事实,这下睡觉踏实了。”杨作康对这样的结果感到很欣慰。

针对不实举报,县纪委通过支部大会和个人谈心谈话等多种渠道,与被举报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甩掉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去年以来,我们县纪委共澄清不实举报221件(次)。”郫县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纪委既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也要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如何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护干事创业者的热情,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交出了合格答卷。

严肃党纪政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威远县小河镇民政办副主任吴付才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石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像这样直击问题、决不留情、及时查处、密集曝光干部违纪现象,已成为四川挺纪在前、严肃执纪的新常态。

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盯违法”前移至“盯违纪”,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用纪律约束规范从政行为。省纪委专门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工作办法(试行)》,扩大函询诫勉范围,并对诫勉对象、事由、程序、记录、送达等作出规范性规定。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和约谈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纠正,不让“小病毒”发展成“大病灶”。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达16064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13217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3995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825人。红红脸、出出汗、动辄则咎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把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改变了以往“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在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教,以案明纪,以案明责。”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说。2015年,省纪委充分运用执纪办案成果,制发警示教育片、读本5.5万余套,组织528个单位2.9万余名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全省党员集中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覆盖全省460余万党员,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同时,推行案发地(单位)民主生活制度和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剖析案发原因,督促问题整改,切实把治标成效转化为治本成果,让党员干部心中时刻警钟长鸣。

纪检监察机关关心犯错误、受处分的干部,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帮助违纪人员深刻分析其发生违纪问题的思想根源,真正找准“病根”,让其放下思想包袱,提振直面现实的勇气,巩固和深化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
 
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在市纪委调查期间,已有举报参与者因害怕其诬告陷害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主动到调查组自首。”近日,达州市纪委对外发布新闻,对网传渠县县长贪污等问题作出回应,称经过大量调查取证,证实网传反映的问题失实,市纪委已将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惩处与保护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如何在从严惩治腐败的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护干事创业者的热情,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大课题。

对此,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坚持严肃党纪政纪与激励保护相结合,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树立“为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也是成绩”的理念,对被举报失实的干部,及时为其澄清,消除影响,调动和保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2012年以来,共为14844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其中仅去年就有5226名。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积极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省纪委已经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区分法律和纪律界限,区分诬告和错告,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诬告陷害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

在此基础上,省纪委正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依的界限,既不纵容干部破纪破法、逾越红线,又鼓励干部敢于作为。

“纪委要在加强干部监督的同时又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用明规矩消除‘潜规则’,让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当前容错环境不够宽松,部分干部滋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导致一些改革举措遭遇“中梗阻”“落地难”的现状。2016年5月上旬,广元市纪委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出台《广元市支持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单位或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中出现失误失败或者轻微违纪,依法依纪依规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或处分,并督促其认真反省、及时补救。通过容错纠错,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为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定心丸’变‘保护伞’,《办法》还规定,严禁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广元市纪委负责人说。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把准政策服务大局

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升准确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省市县三级普遍围绕教育医疗、建设规划、政府采购等领域,深入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实施10个省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推行《防治腐败建议书》制度,重点解决“靠山吃山”等突出问题。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专项资金使用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逐一建章立制,出台“五个规定、五个意见”。探索建立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建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清理并录入行权事项80余万项,审核设置廉政风险及监察点3700余万个,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让权力运行置身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堵住权力运行的“暗门”和“天窗”。

一方面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从严治党;一方面约束激励并举,鼓励干部放手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2015年,全省398个高端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引进项目签约金额超过1.3万亿、履约率90.7%,实际到位国内省外资金超过9000亿元,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相继落户。全省新增经济总量过千亿市(州)2个、总量达到14个,新增过百亿县(市、区)4个、达到109个,全省城镇化率达47.5%、提高1.2个百分点。事实证明,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加速器”“催化剂”。 (责编:裴佩) 

编辑: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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