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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 巧解家事千千结(总第281期)
2016-05-03 11:12来源: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文/本刊记者   舒小铃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和其他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往往难以根据官司胜败来定输赢。

为改变我国在家事审判方面出现的一些不适应“症状”,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要求各地探索设立家事审判法庭,实行家事纠纷案件集中专门化审理。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法庭结合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于去年就设立家事法庭,在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道路上走在了全省前列。

调解完上午的赡养纠纷案件,4月5日下午两点,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家事法庭主审法官汪叶才终于吃上午饭,一份外卖的蛋炒饭。匆匆几口还没吃完,外面又响起争吵声,一起打架纠纷案和一起离婚诉讼案的当事人到了法庭,汪叶立即放下饭盒就出去了。

“经常都这样,闹到法庭来的家务事多得很。”汪叶对这样的节奏已经习以为常。

羊木镇是朝天区的一个大镇,外出务工人员多,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导致的如离婚等家事纠纷频频发生。近年来,在羊木法庭受理的案件中,60%以上是婚姻以及“三养”(赡养、抚养、扶养)等家庭纠纷案件。

针对这样的情况,2015年10月,朝天区法院在羊木法庭增设家事法庭,由该庭庭长汪叶担任主审法官,对全院范围内的家事纠纷进行专业化审理。

从坐堂审案到谈心“问诊”

不同于一般法庭的布置,在羊木镇家事法庭,一张条形桌子代替了高大威严的审判台,审判时法官、原告和被告围着桌子而坐。墙上除了挂着国徽外,还挂着“家和万事兴”主题组画以及“忠”“孝”二字古训,气氛威严中又透露着温馨。

在家事法庭旁边,还专门设立了一间亲情调解室。房间里有一张铺着整洁桌布的小方桌,几把紫色布料的沙发椅,角落里甚至还有一个可供小孩骑的玩具马。

“我们特意做了这些布置。家事纠纷不同于其他案件,能调解的就尽量调解。审理家事案件,不只是在法律上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法理情并重,着眼于纠纷化解。这样的布置有利于缓解原告、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家人之间能够放松下来交心谈心,真正化解矛盾。”朝天区法院院长张艳秋介绍道。

去年10月8日,家事法庭成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大清早,70多岁的李大娘便找到汪叶,要告她的二儿子不赡养她。

李大娘有三个儿子,但为何只告二儿子呢?汪叶耐心听李大娘一一道来。原来是因为拆迁款的事,她的二儿子认为分配不公,遂拒绝赡养母亲。

原因虽然了解清楚了,但按照程序,李大娘还需追加其余两个儿子为被告才行。追加被告不仅耗时费力,李大娘如果真把儿子告上法庭,那就是母子之间撕开了脸,以后相处更不容易。

考虑到这些,汪叶多次找来两人面对面谈心,力争纠纷能诉前化解。“你妈养大你容易吗?”汪叶的一句问话让李大娘二儿子低头不语,李大娘也忍不住感慨,历数养育孩子过程中的种种艰辛,亲情调解室里气氛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几次调解下来,李大娘母子之间尽释前嫌,她的二儿子真心意识到自己的不对,承诺以后会赡养好母亲。

“很多老百姓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闹到法庭后,其实希望通过批评或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不是迫不得已都不希望进入诉讼程序,毕竟亲情是一辈子的。”自家事法庭成立后,汪叶对每起案件都非常慎重。

在法官调解过程中,家事法庭联合镇妇联主席、各村干部等,依托他们对当事人及其家庭情况作更全面、深入的调查,使调解更具针对性。

羊木镇家事法庭自设立以来,共处理家事纠纷案件84件,调撤率达100%,化解矛盾效果明显。

侠骨柔情  “火眼金睛”

“你们双方都好好想想,既是亲戚又是邻居,有啥过不去的。你们先冷静一下,我去看下那个案子再过来。” 4月5日一下午就有两起案件,汪叶忙得跑来跑去。
尽管个子不高,但说起话来语速很快的汪叶显得有几分泼辣。“汪姐、小汪、汪庭长……”在羊木镇,大家对汪叶的称呼很多。“羊木法庭很出名,我跟着就出名了。”汪叶笑谈。

羊木法庭成立于2009年,成立时成员均是女性。作为朝天区法院建院以来的第一所女子法庭,也是目前为止广元市唯一的女子法庭,羊木法庭一直引人关注。
自成立以来,羊木法庭便确立了以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女同志温柔、细心、亲和力强和善做疏导工作的特点,用真诚和耐心化解了一起又一起坚冰般的矛盾纠纷。

2013年起,汪叶任羊木法庭庭长。在她的带领下,羊木法庭重视调解的特点继续延续。现在包括她本人、年轻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以及去年上级根据需要才安排来的唯一一名男性法警,全体成员都是调解能手。通过大量的实践,她(他)们不仅练就出善察人心的“火眼金睛”,还总结出一套套调解“秘笈”。

根据感情状况的不同,将婚姻分为“感冒”“休眠”“死亡”等不同种类,从而采取不同的策略,是她们探索出来的离婚案件调解“秘笈”之一。

前不久,一对夫妻因为琐事闹到法庭,来的时候双方火气很大,都在说要离婚的狠话。根据经验,汪叶判断这只是婚姻“感冒”了,两人在赌气。果然后来请来长辈把他们一顿教训,两个人就红着脸手牵手回去了。“怒气冲冲到法院,握手言和喜归家。”法官们对这种情景很欣慰。

在调解或审判中,捕捉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甚至每一个眼神,是正确判断案情的又一“秘笈”。

“被告刚才无意中提到去年六一儿童节,原告还给了被告留守在家的孩子5块钱,并叫小朋友一起吃饭,说明他们原本关系不错,原告不是真的想进入诉讼。”4月5日下午的打架纠纷案经过调解,最终双方互相道歉,被告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审理公正   照顾周全

这边的打架纠纷案刚结束,4月5日下午4点半,调解无果的离婚案进入诉讼程序,在家事法庭开庭。

这是一起在羊木镇已出现多次的妻子起诉“抱儿子”离婚案。“抱儿子”是羊木镇本地对上门女婿的称呼,上门女婿结婚后会跟着女方姓,等于成了家里的儿子。

原告陈述、被告陈诉,审理按法定程序进行着。不过双方都多次打断对方的陈述,主审法官汪叶都并没叫停,而是让他们尽量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

“被告,请问你们是否有债权债务?”见被告愣了一下,汪叶立即补充道,“就是你们是否借钱给别人或别人借了你们的钱?”审理过程中少了严厉的法律术语,多了拉家常般的交谈。

近两个小时的审理、调解,原、被告和好。面对这样的结果,原告松了一口气,被告更是露出灿烂的笑容,立即拿出钱包掏出诉讼费,希望能马上带着妻子回家。

“‘抱儿子’一般都是原来就比较困难,如果真离了婚将是一无所有。而且根据陈诉,两人感情曾经很好,原告抱怨多,因此要让她把心中的委屈都说出来,她是希望丈夫能改掉身上的‘毛病’,两人感情并没有真的破裂。”庭审后汪叶道出其中的缘由。

4月5日下午的两起案件均以“言和”结束,汪叶虽然感觉轻松了不少,但面对大量的家事纠纷案件,汪叶坚定地说:“审判不是‘和稀泥’,该判决的就一定判决。”

对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家事法庭则广邀群众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家事纠纷本身剪不断、理还乱。有的案件审理虽然结束,但并不意味着纠纷彻底解决。后续的亲情修复以及执行情况等,都影响着当事人权益的保障。

因此,羊木镇家事法庭特别注重判后的跟踪回访,并采取建立“亲情账簿”等形式延伸审判服务,力争使每起案件都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编:陈晖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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