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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创新灾区基层社会治理(总第278期)
2016-02-01 14:39来源:四川党建杂志城市版
文  赖荣

为夯实“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地方负责制”雅安实践的社会治理基础,雅安市在新村“自建委”“自管委”以及社会组织中,探索形成“党组织核心领导、群众作为主体、社会组织协同、各界广泛参与”的“一核多元”治理模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整合社会各界资源,打牢灾区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社会治理基础。

“党组织+自建委”,推动灾区新村重建由政府主导向群众自建转变。在首先启动的农房重建中,集中开工衍生的重建力量不足、建材紧张、工匠短缺与群众利益诉求多元、期望较高等问题相互交织,导致农房重建进展缓慢。动员一切积极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尤其是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主责、主力作用,才能破解这个难题。灾区基层党组织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思路,把群众作为加快住房重建、化解重建矛盾的重要力量,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民主选举等办法,在全市232个新村聚居点全部建立与村“两委”成员不交叉的“自建委”,搭建群众全程参与住房重建的平台。

“党组织+自管委”,推动灾区新村治理由村“两委”负责向群众自治转变。新村建成入住后,灾区群众由“散”到“聚”,带来生活融合难、环境治理难等一系列问题。为此,灾区基层党组织顺应灾区新村治理的新形势,立足于寻找灾区新村治理“好管家”,推动新村聚居点从“自建委”向“自管委”转型,构建新村治理长效机制。主要由聚居点户主召开会议,从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威信较高、具有一定议事协调能力的户主中推选产生自管委成员,成员持证上岗,任期三年。同步制定《自治章程》,明确自管委是新村聚居点自治事务的执行机构,根据户主会议授权履行环境整治、安全保卫、文明和谐、产业发展等职能,下设环境整治、纠纷调解、文明劝导、文化建设、产业发展、安全巡查等若干小组,定期向户主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党组织+社会组织”,推动灾区基层社会治理由党政负责向多元共治转变。社会组织全新的服务理念、专业的服务水平、强大的资源保障、有力的宣传攻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在救援、重建中得到基层认可。将社会组织纳入党的视野,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和引导,不仅是灾区加快发展的需要,也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需要。市委重点从服务社会方面加强与公益组织的协同合作,搭建全国首个地方主动与社会组织交流的平台——雅安市抗震救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中心,在灾区县(区)、聚居点分设志愿者服务分中心、志愿服务工作站,免费提供固定办公场地、配套公共服务等,建立开放式服务、项目化运作、科学化评估三项机制,推动社会公益资源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累计对接联系1386个社会公益项目、总投资31.3亿元,为灾区提供关爱帮扶、教育、医疗、卫生等多类别的公益服务,满足了灾区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作者系雅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编:贺贵成) 

编辑: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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