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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递进”严防“带病提拔”(总第278期)
2016-02-01 12:27
文/梁晓玲 巫 敏

屏山县率先试点推进“七步递进严把干部任前廉政关”工作法,通过建立倒查机制,把压力层层传递,把责任环环明确,把监督关口前移。

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到组织部门征求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意见时,往往都是在机关信访室、纪检室、审理室、党风室过一遍,看看案管上有没有存查线索,有没有信访举报,是不是在纪律约束期等等。若没有,就给出一个“暂未收到党风廉政建设不良反映”的复函。“作出这样的结论,连我们自己心中都没有多少底,如果追究‘带病提拔’,责任更是说不清、道不明。”屏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德江坦言。

为解决这个问题,宜宾市纪委结合实际,在该市屏山县率先试点推进“七步递进严把干部任前廉政关”工作法,通过建立倒查机制,把压力层层传递,把责任环环明确,把监督关口前移。自2013年12月以来,该县新提拔的38名干部均通过七道廉政关得以任用。

一纸复函到专题报告的变化

“请德江同志对这次列入考察对象的11名同志的党风廉政情况作专题说明,过不了纪委廉政关的干部一律不得任用。”这是屏山县委常委会上的一次干部任免议题,当组织部门作完考察说明,县委书记邱东林转向一旁的朱德江,提出了如上要求。

“经过县纪委廉政专项考察,县纪委对住建局副局长黄明同志党风廉政情况的综合评定意见是:该同志在党风廉政方面没有发现影响提拔任用的问题,单位党组织、推荐人对其党风廉政的评定均为优,走访其管理服务对象21人,无不良反映,廉政档案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朱德江的说明清晰明了、底气十足、据证有力。身边的一摞档案袋,记录了每一名拟提拔对象经过廉政考察“七道关口”的所有信息和原始记录,一人一卷,干部任用后装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以后问责可查的依据。

同步、独立地开展廉政专项考察是实施“七步递进”的核心。廉政专项考察贯穿于干部考察始终,由2-3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专项考察组,组长由一名县纪委常委担任,与组织部门的干部考察工作同步进行,独立完成廉政“七道关口”的每一个环节,并对县纪委常委会负责。

通过这样的专项工作,对干部廉政情况的认定不再是一项流程,不再是纪委机关业务室对各自掌握情况的简单整合,专项工作使得纪委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更具科学性、综合性和体系性,是监督方式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转变。

“七道关口”环环相扣责任共担

“这个字不比以往好签了,把党委的责任突出了,想当好人都不得行,只要是单位了解掌握的干部个人廉政情况,必须如实报告,我不敢隐瞒,单位更不敢隐瞒。”在对该单位推荐的胡天银同志进行党风廉政评定时,新安镇党委书记杭小洪感慨说。

找准干部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关键人。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廉政考察设置了“七道关口”,即提拔对象承诺关、身边群众评价关、工作单位结论关、推荐领导评定关、廉政档案审查关、业务科室“会诊”关、纪委常委会研究关,每一名考察对象必须通过“七道关口”,七步递进,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干部廉洁和干部培养必须是同步的,作为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书记有责任把住这个关,这正是我们在设置单位评定关时的初衷,也是考量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宋吉宁如是说。在工作单位结论关,党委(党组)要对干部平时在单位的工作作风、干群关系、为民务实、廉洁自律等情况作评定,涵盖了六个大项34个小项的具体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背书签字。

不仅如此,以前“神秘”的推荐人(或推荐单位)也要作背书签字,承担责任。“干部任前廉洁不是一句空口号,这种责任的共担,关系的明晰,不再是私下的感情、领导的一句话,在一定程度上堵住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后门。”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自屏山县推行“七步递进”廉政专项考察以来,共有21名县级领导作为推荐人背书签字,17个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背书签字。

群众有了发言权

干部的日常勤廉情况,身边人最有发言权,群众才是“知情人”。廉政考察把走访了解的重点放在了考察对象的身边同事、管理和服务对象上,听取最基层、最真实的声音,一些干部不愿报告、不及时报告的个人事项在群众的监督下“浮出水面”。

根据干部的廉政岗位和廉政风险,考察组会“量身定做”走访对象和范围,最大限度地了解考察对象用权行为。对于在人、事、财权等重点岗位上的干部,还要延伸到其生活、交友、个人嗜好等方面。走访的形式是一对一访谈,形成记录,同时,组织党风廉政专题问卷调查。一般情况下,走访了解不少于20人,其中管理服务对象、身边群众的比例不得低于70%,廉政测评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对干部任前廉政勤政要求几乎是“零容忍”。

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工程,是否在管理服务对象中吃拿卡要,单位领导和同事说了还不算,这得听“知情人”的。

翻开财政局副局长陈国维的走访记录,考察组的提问直奔主题——“请谈谈在与陈国维同志工作联系中,他有没有吃拿卡要行为或者向你提出过其他要求,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怎样?据你所知,有没有他的亲戚朋友以他的名义来你这里低价购材料?”“陈局长从来没有向我提出过不当要求,对材料质量把关很严,对企业很热心,砂石材料采购程序是全部到位的,我这里没有他的亲戚朋友参与。”受访者是陈国维在2012年兼任该县移民迁建指挥部认质认价科副科长时的一位服务对象,一位砂石厂负责人,对于第一次有“机会”对陈局长的勤廉情况作评价,受访者诧异之余更多的是对这种方式的认可。

“带病”干部坚决放下

纪委在实施“七步递进”工作法后将及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定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对实施专项廉政考察的干部明确“在党风廉政方面没有发现影响提拔任用的问题”、“可不影响提拔任用”、“暂缓提拔任用”和“不能提拔任用”四种意见。

对专项考察中发现的一些轻微问题尚构不成违规违纪的,纪委及时开展专项约谈,在干部提拔任用前把问题纠正整改,抓早抓小,教育在先,使其绷紧廉洁弦,做廉洁勤政的好干部。对县委决定“暂缓提拔任用”和“不能提拔任用”的干部,纪委要及时对其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干部提拔任用后,发现任用前有违纪违法问题,且因“七道关口”责任人把关不严、故意隐瞒事实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环节责任。

作者单位:梁晓玲/宜宾市纪委 巫敏/屏山县纪委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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