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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干部档案塑造为 “金字招牌”(总第278期)
2016-02-01 11:23来源:四川党建杂志城市版
吴桂桃

中组部近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全国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至目前,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

干部档案是干部毕生经历的浓缩,记载干部学习情况、工作情况、政治思想、作风表现及工作业绩等内容,也是干部享受政策待遇的凭据,更是各级党组织考察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无论是干部本人,抑或党组织,干部档案的作用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然而,干部档案存在的杜撰学历、编造工作经历、伪造党员身份等现象,反映出少数地方、个别干部不惜违反规定,通过假档案,粉饰学历经历,为“三龄两历一身份”镀金,从而增强个人“光环”,为职务晋升、待遇提高等搭阶梯。此类干部一旦晋升到更高岗位,担任更重要职务,对党的事业存在极大危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吏掀起高潮。新的《干部选任条例》也明确规定,档案审核是干部选任的必需程序,凡提必核成为硬规矩。而要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仅仅依靠一次专项审核,是完全不够的。应从制度上加以完善,明确档案形成、收集、归档、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职责,建立溯源追责机制,有假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追责。对于恶意造假的干部,在职务晋升、待遇提高等方面亮“红灯”,取消相应资格,从而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氛围,让干部档案成为“金字招牌”。 

编辑: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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