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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总第278期)
2016-02-01 11:14来源:四川党建杂志城市版
宛诗平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月12日上午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首先就是把“明规矩”讲明白。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思想觉悟不会自然提高,党性修养也不会自然增强。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把“规矩”始终放在心上,挂在嘴边,不断警醒自己,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时常注意补“精神之钙”,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抵抗力”。

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还必须让“明规矩”真遵守。对于“规矩”而言,如果光靠嘴说,不付诸于行动,“规矩”必然会成为毫无威慑力的“纸老虎”。因此,我们必须将“规矩”形成“高压线”,在“严”字上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不断给力。

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必须下大气力端正党风政风,严肃党纪政纪,严惩那些热衷于玩转“潜规则”的领导干部。同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靠强有力的监督管理,让“显规则”“明规矩”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使“潜规则”无所遁形。形成有讲“明规矩”的党员干部,培育按“明规矩”办事的政府习惯,进而形成崇尚“明规矩”的社会氛围,最终达成政治生态的重构。 

编辑: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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