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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纪律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总第274期)
2015-09-30 14:36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城市版
邓修明

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和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切实强化纪律意识,改进方式方法,将纪律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牢牢把握工作重点,以有力有效的举措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监督问责。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仅靠纪委一家远远不够,必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步落实、形成合力,纪律建设才能严丝合缝、常态长效。一要加强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管纪律、抓规矩,冲着纪律去,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要督促一把手把抓党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严格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大力开展“一案双查”,对于发生普遍性、系统性、长期性违纪行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确保责任落地生根。

深化正风肃纪,突出严防死守。必须在纠正“四风”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把规矩立起来,防止异化反弹。一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在网站、微博、微信上开通信访举报窗口,实行“四风”问题随手拍,开通举报“直通车”,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采取明察暗访、查账、审计等方式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四风”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回潮。二要从严查处“四风”问题。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对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对于无视纪律要求、不收手不收敛、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处,切实把纪律规矩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要驰而不息刹“四风”。时刻拧紧正风肃纪的螺丝,以“钉钉子”精神纠正“四风”,始终坚持持之以恒,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强化纪律审查,突出执纪特色。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在惩治腐败领域尤其重要。必须始终突出执纪特色,体现纪律审查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特殊地位,提升综合效果。一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纪律审查就要冲着纪律去,体现“纪律”特点,工作理念和思路上应当将重点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尤其要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是否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贯穿线索摸排、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从纪律和规矩角度去衡量、处置党员干部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对抗组织审查、跑风漏气、买官卖官等违规违纪问题,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二要强力反腐。坚持无禁区、无死角、零容忍惩治腐败,对腐败行为露头就打,形成雷霆之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部门、行业、系统的“靠山吃山”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提升纪律审查质效。健全查早查小工作机制,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健全快查快移机制,重点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执行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纪主要问题查清后,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健全以案促建机制,推行“一案四报告”制度,在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开好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洁从政专项整治三大活动,实现惩防一体化。

加强制度建设,突出扎紧纪律笼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结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明确划定党员干部行为的“底线”和“红线”,扎紧党纪党规的篱笆。一要全面清理修订党纪党规。分门别类编制台账,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干部群众认可的,全力抓好落实;对与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相抵触、不一致的,及时废止;对与法律法规有重复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党纪党规缺位的,抓紧研究制定新规定。根据正在修订的《廉政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 《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细化地方性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二要严格审查和评估。对党纪党规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纪律“笼子”在设计上的问题和缺陷,纠偏于未然。同时,积极开展党纪党规实施后操作性和效果性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确保可行、可用。

强化教育监督,突出警示提醒。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这个基本要求“喊醒”,强化日常教育监督,令党员在违纪道路上迷途知返,及时止步。一要常“咬耳朵”。健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廉政谈话、定期约谈等制度,通过约谈、函询、信访调查等手段,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纪律和管理纪律的双重监督,推动其在严守党的纪律的同时,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二要常“扯袖子”。发挥好派驻机构一线监督的作用,勤于打听“东家长、西家短”,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写情况说明等手段,及时“大喝一声”,防止发生违纪问题。三要常“敲警钟”。对党员干部发生轻微违纪的行为,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要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整职务等组织手段,防止由违纪坠入腐败深渊。(作者系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责编:贺贵成) 

编辑: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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