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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广告法实施说公文用语
2015-09-15 15:15
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明确在广告中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广告用语不规范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国内广告普遍缺乏艺术追求,简单粗暴,没有营养。与此类似的,在机关单位文稿中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大量用词僵化、生硬。领导是一定高度重视的,会议一定是圆满结束的,精神是一定坚持贯彻的,如此种种。惯用词语不奇怪,问题在于实践中很多材料员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有积重难返之势。比如很多讲话稿,太多公文词汇堆叠、太长太多复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之所以如此,因为越是陈词滥调越容易。按照固有范式,把词语堆叠起来,三下五除二一组合就完事了。这是写材料有一定基础以后容易有的现象。越是要写出点新意,越是要花心思,动脑筋。   

公文之所以是公文,自然有公文常用词汇,形成了公文特有的范式和腔调。但是过犹不及,要把握一个度的问题。一些材料过于强调公文用语,过于追求整齐划一的形式美,反倒走到了反面,使人诟病。   

如何把握公文用语?一是约定俗成的惯用语要坚持。如落实、推动、三个代表、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等等。有些是固有提法,不能随意变更。二是要接地气。吸收当前反映实践的鲜活词汇。尽量做到与时俱进,不要陈词滥调。三是注重场合。该如何用词,是为内容服务的。书面行文和口头发言不同,面向对象不同用语不同。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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