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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大众创业”变“虚假创业”(总第273期)
2015-09-06 16:12来源: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文/何勇海

创业,无疑是2015年的一个热词。今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这个“双创”顶层设计文件推出之后,各地开始蓬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然而,据一权威媒体最近披露,某地工商部门核查去年新注册的一批个体营业执照时,发现不少缺少经营场所,有名无实。经仔细了解发现,原来,一些乡镇为完成创业指标,借用一些群众的身份证去登记注册,丝毫不管事后是否被查实注销。因此,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大潮下,更要警惕大众创业变成“虚假创业”。

在一些地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可能被定指标、下任务,甚至于搞摊派,要求下面在一定时间段内,引导、培育多少个“创业明星”与“创新典型”出来,以便凸显一段时期某项工作的“政绩”。这些年,为求政绩,抓工作成了定指标、抓指标,考核下级也成了考核指标是否达标。这种做法极可能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上演,吹起一股“作假风”与“浮夸风”。

创业、创新再有多么重要,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急不得、催不得,不能“还没有学会走路就要开跑”。对地方政府而言,不光制定措施要实事求是,确定目标要实事求是,当地百姓是否真能创业、创新,也要实事求是。若强行“赶鸭子上架”,让百姓怨声载道,就可能违背国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旨在稳增长、扩就业、惠民生的初衷。

即使某些地方暂时或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也不应通过借用群众身份证去登记注册个体营业户等手段,炮制“创业假象”,如此玩弄“数字游戏”,是对上级与群众的荒唐欺骗。当然,下级单位造假该谴责,上级单位也要反思不切实际定任务、下指标等不科学的做法,创业、创新是不能急功近利、立竿见影的,而是需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如果上面不搞考评、不下硬指标,那么下面谁还愿意去造假?

必须强调的是,各级政府部门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过程中,只需要在创业创新者起步阶段当好“引导员”——宣传创新创业的国家方针政策及重要意义、制定本地区的创新创业扶持等政策;在发展阶段做好“服务员”——给予场地、政策、资金、人才等倾斜支持;在跟进阶段当好“督查员”——自查影响或阻碍创新创业的掣肘因素,比如行政不作为等,切记不要越俎代庖、拔苗助长。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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