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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红包礼金”(总第271期)
2015-07-02 16:56
雅安市委党校调研组

治理“红包礼金”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红包礼金”问题。

把完善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治理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和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要按照“打铁先得自身硬”的要求加强执法执纪队伍建设,切实防止“灯下黑”,推进反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保持高压态势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结合起来,力争惩治收送“红包礼金”更大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把健全法规制度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结合起来。着眼于健全收送“红包礼金”的法规制度体系,特别是从制度上明确“红包礼金”的界定,及时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党内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上升为法律,为制度刚性运行夯实基础。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的经验,一方面出台关于公职人员举办符合地方民俗的红白喜事的范围、规模,另一方面限定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正常的人情往来送礼金的数额。据了解,某些地方根据我国的传统文化和各地的风俗习惯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将一般的人情往来、婚丧喜庆等,限定数额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0%左右,最多不超过20%,在此范围以内视为正常,超过则视为违纪违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效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增强公务人员执法、守法自觉性。逢年过节等重要时段,发送廉政短信,警钟常敲。运用身边“典型案件”,增强领导干部抵御“红包礼金”的免疫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抓好对领导干部家属的教育,定期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鼓励家属当好贤内助、廉内助。

把保持高压态势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结合起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建议在查处对象上,既要依法严肃查处收受者,对赠送者也要依法予以严惩。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干部监管不力,“红包礼金”问题严重泛滥的地区和单位,要实行责任追究。在查处力度上,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组织、法律法纪的各种措施,多管齐下。注重发挥纪委在法治治理中的协调作用,积极与法院、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沟通,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在查处的层面上,要解决好“上下兼治,以上率下”的问题。“治上”即紧紧盯住那些掌管着人财物大权的上级机关、要害部门和关键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治下”即兼顾基层党政组织、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做到“治上”与“治下”相结合。在治理方式上,要注重专项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形成治理“红包礼金”的长效机制。 (责编:贺贵成)  

编辑: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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