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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官员财产申报”也是一道红线
2015-06-10 16:51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1995年启动以来,已经施行了20年。今年以来,这个制度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不仅申报范围扩大,申报事项大幅细化,瞒报误报也面临着更严厉的惩处。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已经成为清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但从近年来官员贪腐情况来看,虽然“老虎”危害极大,“苍蝇”的危害程度却更胜一筹。这些官员虽然官职不大,但其胃口却比一些“老虎”还大。而对他们的监管还存在着一定的盲区。如果把这些官员也纳入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否能够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  
 
       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进行再扩大,扩大到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一级,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进行财产申报,一些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干部和职工也应定期进行财产申报,对发现财产来历不明的可以抓早抓小,以防形成巨贪。   

       在扩大个人事项报告范围的同时,也要确保对个人报告事项的核查力度。并在核查过程中进行层层负责制,事后被发现乃至造成更大后果的,将追究核查单位和主要核查人员的责任,确保核查不走过场。   

       还应把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当作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通过每年一报一查和“凡提必查”“凡转必查”“凡进必查”“凡有举报必查”,使抽查比例更高。将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既作为一项制度进行坚持,也要作为反腐败的前置条件,“老虎”“苍蝇”全部纳入其中,不但可以及早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也避免了贪腐官员越陷越深,最后成为大贪巨腐。

编辑: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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