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如何处理新与旧、拆与留、改与建的关系,是一个重要课题。只有在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实践中,强化“保护”的理念,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才能呵护城市底蕴,有效传承城市历史和文脉,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家国情怀。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应当相辅相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既不能搬空居民、打造景区,让历史文化遗产失去活力;也不能过度开发文化遗产,尤其要杜绝“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拆除式维修”等文化自残事件发生。事实证明,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加强统筹、科学规划,完全可以让历史文化遗产更好融入新时代群众生活,让历史文化与新时代人民的生产生活交相辉映,创造出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亟待中国方案。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发展途径,为当今世界解决难题贡献了不少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同样,如何把历史文化传承下去,也需要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要大力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构建与文化传承、古迹保护相适应的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处置体系,为世界文化传承作出新的中国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充满活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最大优势发挥好,我们必将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书写新的璀璨篇章,加快走好建设好新时代文化强国的坚定步伐。
(王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