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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组织在国企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2022-06-08 14:24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社
文/栾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旗帜鲜明确立和保障党组织在新时代国有企业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为国有企业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把好国企党的领导“方向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必须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确定法定地位,统筹协调处理好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是明晰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固化“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党组织和董事会、经理层人员安排,维护企业领导人员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二是明晰国有企业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完成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事项程序,落实党委在董事会授权决策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发挥作用的路径,确保党组织意图在重大决策中得到体现;三是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和议事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建立权责清晰、程序明确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保证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四是明确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大国有企业内部巡视监督,形成内外部监督合力,护航国企发展。

用好国企党的建设“指挥棒”。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外形势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面对未知风险和挑战,国有企业应用好党的建设“指挥棒”,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相关制度,把党委研究意见与董事会“定战略、防风险、作决策”职能结合起来,让党的意志转化为企业经营决策,保障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执行;要抓牢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依靠坚强有力的“铁班子”,落实落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述评要求,确保一体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双促”;要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组织体系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

弹好国企公司治理“协奏曲”。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印发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规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为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根据党章、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单设“党组织”一章,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设置形式、党组织地位作用、党组织职责权限、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等内容,使党建工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二是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协同融合,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体制,聚焦经理层“谋经营、强管理、抓落实”的职能发挥,强化目标考核与激励约束,实现“领导核心”与“经营中心”的观念融合、战略融合、职能融合、组织融合;三是推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弹奏好公司治理“协奏曲”,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系好国企合规经营“安全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要推进“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现代企业体系建设,抓住“人”这一决定性因素,立足于外塑形象、内升素质,系好国有企业合规经营“安全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要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始终,党组织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抓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要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经营合规、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结合企业重要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调度等开展效能监察,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要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用权行为的监督,完善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等制度,严格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公开述职与民主评议制度等机制,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作用,把治理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转化为职工奋斗的动力和源泉。(作者单位/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责编/刘艳梅)
编辑:郑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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