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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灭的“发财梦”
2022-01-24 16:14来源:四川党的建设杂志
文、图/熊玉婷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人民教师,我放任自己走上了这样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后悔不已……”宜宾市高县胜天镇初级中学教师付汝林,低垂着头,用双手捂住脸,泪水从指缝中流出。

2020年10月,付汝林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价税合计434.9万余元,涉及税额63.2万余元,被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其长期“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也被彻底曝光。

高县纪委监委对县教体系统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

一边“吃空饷” 一边“做生意”

自1991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付汝林先后在高县沙河镇麻柳小学、高县沙河镇麻柳初级中学等5所学校任教,这期间不仅培养了数以百计的学生,还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高级教师的职称。付汝林的优秀表现也被组织看在眼里。2000年6月,时年32岁的付汝林被任命为高县胜天镇初级中学副校长,正式走上了管理岗位。

因管理思维灵活又踏实肯干,成为副校长不到三年时间,付汝林便转“副”为“正”,荣升高县胜天镇初级中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可当同事们都认为付汝林还会“再进一步”时,2011年8月,付汝林却主动辞去了高县胜天镇初级中学校长职务,只担任该校党支部书记。

“觉得当校长占用的时间和精力太多。”付汝林向办案人员坦言。彼时,付汝林已年届不惑,看着自己曾经的同学朋友不少都通过做生意“发了财”,付汝林的内心很不是滋味,“教一辈子书也挣不到多少钱,还不如去做生意。”

动了“挣大钱”心思的付汝林再也无心教学,只想把精力和时间花在“能挣钱的事”上。“付汝林辞去校长职务后,进出学校就像位‘客人’,不仅不再承担具体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后期甚至连党支部的工作都交由党支部副书记邓某某负责,付汝林只需要偶尔回校参加几次会议就算‘上班’了。”办案人员表示。

“在编不在岗”的付汝林究竟在忙些什么呢?经查,2015年8月,付汝林和友人黄某彬等合伙在叙永县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做起了生意。可一段时间后,付汝林依然觉得“钱来得太慢”,又动起了“歪心思”。2017年9月,付汝林的商贸公司低价购进了一批零煤,因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入账,“头脑灵光”的付汝林便“心生一计”伙同友人黄某彬、付某园(均另案处理)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非正当渠道设法从叙永县一公司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价税合计434.9万余元,涉及税额63.2万余元。

学校里吃着“空饷”,公司里做着“贸易”,付汝林感觉自己“聪明极了”,眼里除了“钱”再无其他,一切法律法规都被其抛诸脑后。

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多久,付汝林长期不在岗的情况就被群众反映到了当地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8月,高县教体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付汝林高县胜天镇初级中学校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就免了,没了身份,更方便我做生意。”单位给予的处分未能“叫醒”被钱“迷了心智”的付汝林,他甚至觉得“处分来得及时”,终于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搞钱”了。

但付汝林万万没想到,顺着他“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的线索,其背后更多的违规违法事实被层层揭开,付汝林的“发财梦”彻底“破碎了”。2020年12月25日,叙永县人民法院以付汝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长期“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问题也被曝光。

2021年6月,高县教体局给予付汝林开除处分。同年7月,高县纪委给予付汝林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因履职尽责不到位,管理不严、隐瞒上报等问题,给予胜天镇初级中学原校长罗某辉党内警告处分,对胜天镇初级中学现任校长严某予以书面诫勉。

以案促改,扎紧制度“笼子”

“付汝林背离了党员和教师的初心,在教体系统造成了恶劣影响,最终也自食恶果。全县教体系统人员一定要引以为鉴,深刻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2021年8月,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教体局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付汝林典型案例,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全县教职工拧紧发条,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现象之所以存在,除了反映出部分教职工思想素质不高、理想信念不坚定、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外,更反映出教体系统内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的缺失,为干部违纪违法提供了机会。”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彻底铲除滋生“吃空饷”问题的土壤,扎紧制度的“笼子”,高县从警示教育和堵塞制度漏洞两方面入手,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教体系统“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县教体局印发《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全县各学校对本校在编人员进行认真清理核实,准确掌握‘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核查长病假人员请假手续是否完善,核实‘在编不在岗’人员经费发放情况等。”高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说,通过此轮专项治理工作清理出部分学校存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长病事假手续不规范等6类问题,涉及教职工17人,目前相关问题和人员已全部整改、处理到位。

“通过专项治理我们认识到,想要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必须筑牢单位‘一把手’责任意识。对此,我们从人员管理入手,压紧压实用人单位管理责任,要求必须加强辖区内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廉洁从教教育,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一经发现存在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情况的,将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纪律处分。”高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作者单位/高县纪委监委)(责编/周盼)
编辑:陈艾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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